商业银行同业存单监管趋严 34家银行同业存单入围明年MPA考核
专家表示,新规料不会引发流动性风险,未来长期限同业存单发行有望显著增加
■记者 傅苏颖
近日,央行发布《2017年第二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明确,拟于2018年一季度评估时起,将资产规模5000亿元以上的银行发行的一年以内同业存单纳入MPA同业负债占比指标进行考核。对其他银行继续进行监测,适时再提出适当要求。对此,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普遍预计,新规对银行影响有限,因为一方面5000亿元规模以上的银行主要是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与部分大型农商行,受众面窄,且扩张相对有序稳健,达标压力小,另一方面给了时间缓冲,机构有调整时间。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华福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昨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自2016年第一季度起,MPA考核中要求“同业负债占总负债超过33%,则同业负债考核项即得0分”。未来将同业存单纳入同业负债,将使同业负债的“33%”红线进一步强化。“同业存单新规先从规模较大的银行开始实施,再适时推广,给予了规模较小的银行更为充裕的调整时间,能够减轻新规对市场的冲击。”
天风证券银行业首席分析师廖志明昨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这意味对同业存单的监管预期落地,期限一年以上的同业存单,本质上与金融债一致,期限错配小,不纳入符合监管逻辑。将期限一年以下同业存单纳入,将有效减少期限错配,降低流动性风险,压缩资金空转套利空间。
廖志明表示,截至2016年末,有34家商业银行资产规模超过5000亿元,其中多数银行在第二季度对同业业务作了调整。加之,目前未将规模5000亿元以下的银行纳入考核范围,为其留出调整时间。由于放开长期限同业存单发行,新规料不会引发流动性风险,未来长期限同业存单发行有望显著增加。
鲁政委表示,将一年以内同业存单纳入考核,将引起同业存单发行期限拉长。而拉长同业存单期限,有助于提高银行负债端的稳定性,减轻期限错配的风险。另外,利率互换迎来发展窗口。他表示,根据规定,原则上1年以上同业存单应当为浮息存单。而发行浮息存单时,商业银行可以结合利率互换工具,锁定负债成本,便利负债管理。
东方金诚首席分析师徐承远昨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央行的此番表态表明对同业存单的MPA考核具有温和试水的性质,以避免对市场造成重大扰动。
近年来,同业存单呈现爆发式增长。从发行情况来看,同业存单规模从2013年的310亿元一路飙升至2016年的近13万亿元。今年以来发行利率不断攀升,同业存单发行量也继续高歌猛进。数据显示,今年前7个月商业银行同业存单发行量已经超过11万亿元,同比增长55.7%。
“同业存单的高速增长成为推高金融机构杠杆的重要工具,为金融体系带来了一定的风险隐患,加强同业业务成为金融领域强监管的重点方向之一。”徐承远表示。
徐承远预计,将同业存单纳入MPA考核只是对近年来野蛮生长的同业存单业务监管的第一步,监管机构将根据政策的实际效果继续完善监管体系,未来或将有进一步监管政策跟进。
编辑:administrators
所载文章如有错误和侵权请联系管理员,信息纠错:QQ:1625549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