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16日讯(记者 刘潇潇)记者从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广告监测,标示通化吉通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降糖胶囊”和郑州韩都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灵芝胶囊”在江西4套(影视频道)发布违法药品广告,广告宣传中存在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利用专家和患者名义形象作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
为保证公众用药安全,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决定对以上两款产品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暂停销售措施。江西省食药监局要求,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及樟树药品监督管理局需立即通知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将以上2个药品下架,并实施暂停销售。
江西省食药监局要求,各地要切实加强药品广告监管工作,加大对违法药品广告的整治力度,对违规情形严重的违法广告药品要坚决采取暂停销售措施。
此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醒消费者,甄别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内容真伪,可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www.cfda.gov.cn)数据查询中心查询批准的广告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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