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7月27日讯 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昨日发布消息,近期,该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303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93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均被检出大肠菌群。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标识等是否齐全;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无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以及超过保质期的产品。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向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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