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1日讯(记者 佟明彪)6月30日,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17年第6期抽验不符合规定药品质量公告》,中国经济网记者在公告中了解到,此次抽验共发现22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主要为性状、鉴别、检查、含量测定等,涉及兰州旭康药业有限公司,安徽亳州三真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安徽汇中州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四川道福堂药业有限公司、北京同仁堂(亳州)饮片有限责任公司等18家企业,其中安徽企业就占了7家,而从不合格药品的批次数量来看,有一半来自安徽企业。
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到,作为药材大省的安徽有多家企业被检出药品不合格。其中有两家企业的多批次药品不合格,也均来自安徽,其中安徽亳州三真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共有2批次丹参和1批次炙甘草含量测定不合格,1批次防风性状不合格。安徽汇中州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的1批次五灵脂和1批次仙鹤草不合格。
此外,北京同仁堂(亳州)饮片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新兴中药材饮片有限公司,安徽嘉佑中药有限公司,安徽沪昆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亳州市豪门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均有一批次药品不合格。(点击查看附件)
据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称,对本次抽验结果不符合规定药品涉及的相关单位,相关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采取了必要的控制措施,正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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