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新”是一种风险较小并且能获取稳定收益的投资策略吗?
在牛市或强市中“炒新”是否风险要小很多?
上市首日买入新股并持有长一点的时间,是否就能降低损失的可能性?
面对这些疑问,深交所综合研究所专门对投资者在上市首日追买新股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了分析。该研究假定投资者按两种投资模式进行操作,在此基础上分析这两种投资模式发生亏损的可能性。
模式1:在新股上市首日以开盘价买入并持有一段时间后以开盘价卖出;
模式2:在新股上市首日以最高价买入并持有一段时间后以最高价卖出。
该研究以截止到2009年6月23日的深沪两市所有的A股上市公司共1866家作为样本。对这些上市公司,假定投资者在上市首日分别按两种模式买入并持有一段时间后卖出,然后计算发生亏损的股票数量占样本总数的比例,以此作为发生亏损可能性的度量。在这里,“持有一段时间”分别假定为1个月、3个月、6个月(分别用20、60、120个交易日近似代替)。
结论一:大多数情况下,“炒新”发生亏损的可能性接近甚至超过60%
根据表1与表2的数据显示,在1991.1~2009.6期间,假设投资者各年度在新股上市首日买入并持有一段时间后卖出,无论是采用模式1还是模式2,其亏损的可能性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均接近甚至超过60%。具体情况如下:
若投资者按模式1操作并在1个月后卖出,那么发生亏损的可能性为55.3%;若投资者按模式1操作并在3个月后卖出,那么发生亏损的可能性为57.1%;若投资者按模式1操作并在6个月后卖出,那么发生亏损的可能性为53.0%;
若投资者按模式2操作并在1个月后卖出,那么发生亏损的可能性为69.1%;若投资者按模式2操作并在3个月后卖出,那么发生亏损的可能性为65.6%;若投资者按模式2操作并在6个月后卖出,那么发生亏损的可能性为59.5%。
结论二:持有时间长短并不能有效改变“炒新”发生亏损的风险
从表1与表2的分析数据可看出,在两种投资模式下,参与新股首日交易的投资者发生亏损的可能性并不因持有时间的改变而发生一致性的改变。投资者买入后的持有时间无论是1个月、3个月还是6个月,都存在着亏损的可能。持有时间与发生损失的概率之间并没有明显的相关性,“炒新”投资者均要承担相当大的风险。
结论三:牛市或强市期间“炒新”并不能避免亏损可能
为了分析市场走势与“炒新”亏损可能性之间的关系,该研究将各年度的上证综合指数与投资者按以上两种模式操作发生亏损的可能性进行了对比。
从图1和图2可以看出:在牛市期间“炒新”发生亏损的可能性要比熊市稍小一些,但无论市场处于熊市还是牛市,投资者按上述两种模式操作并在1个月后卖出发生亏损的可能性都相当大(超过50%)。此外,结合表1和表2的数据,该研究还发现,在1992~2008年间的17个年度中,亏损可能性的变化方向与同期大盘指数的变化方向相反的年度平均在10个以上,这表明“炒新”发生亏损的可能性与大盘指数的涨跌没有直接相关的对应关系。
以上三个分析结论无不表明了这样一个事实:追捧刚上市的新股存在着相当高的风险。在过去的2007和2008两年中,“炒新”发生亏损的可能性显著上升,甚至达到80%~90%。对此,投资者应予以高度重视,切勿盲目跟风炒作新股。
年度
在1个月后卖出发生亏损的可能性
在3个月后卖出发生亏损的可能性
在6个月后卖出发生亏损的可能性
1991
85.71%
100.00%
0.00%
1992
35.90%
23.08%
15.38%
1993
66.13%
79.03%
83.06%
1994
68.18%
82.73%
79.09%
1995
70.83%
66.67%
50.00%
1996
41.87%
35.47%
23.65%
1997
55.34%
63.11%
56.80%
1998
52.83%
62.26%
57.55%
1999
53.06%
39.80%
25.51%
2000
41.61%
40.88%
20.44%
2001
54.43%
44.30%
59.49%
2002
57.75%
66.20%
77.46%
2003
65.67%
62.69%
59.70%
2004
69.00%
77.00%
87.00%
2005
53.33%
60.00%
46.67%
2006
49.23%
30.77%
12.31%
2007
46.03%
50.79%
61.11%
2008
84.42%
87.01%
84.42%
年度
在1个月后卖出发生亏损的可能性
在3个月后卖出发生亏损的可能性
在6个月后卖出发生亏损的可能性
1991
85.71%
100.00%
0.00%
1992
53.85%
28.21%
17.95%
1993
72.58%
79.84%
85.48%
1994
80.00%
85.45%
79.09%
1995
79.17%
28.57%
62.50%
1996
54.19%
56.80%
26.60%
1997
69.90%
50.00%
65.05%
1998
76.42%
28.57%
66.98%
1999
71.43%
35.77%
32.65%
2000
67.88%
34.18%
43.07%
2001
69.62%
52.11%
67.09%
2002
67.61%
49.25%
81.69%
2003
71.64%
72.00%
62.69%
2004
79.00%
46.67%
90.00%
2005
60.00%
24.62%
60.00%
2006
63.08%
4.00%
16.92%
2007
63.49%
61.11%
65.87%
2008
84.42%
93.51%
8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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