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停牌指标、减少停牌次数、缩短停牌时间,这是近日深交所全新的制度安排《完善中小板上市首日交易监控和风险控制通知》所体现出的几个亮点。这样的调整对投资者而言是收窄还是放宽?答案是不言而喻的。
在中国证监会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配套措施中,这一新股上市首日交易监控和风险控制制度改革,不仅体现了尊重股价的市场化形成机制与打击违规操纵行为并重,也体现出保障投资者交易权与警示股票交易风险并重的监管理念。“化繁为简”的减法原则是此次改革的核心主题。
业内人士认为,可以从四方面评价这一套中小板新股上市首日的监控与风控作用。
其一,调整停牌阀值的计算指标,以盘中成交价格较开盘价的变动幅度,取代盘中涨幅与开盘涨幅之差,作为计算停牌阀值的依据。与原指标以发行价为计算基准不同,此次的新指标以开盘价为计算基准。
而从历史数据看,开盘价是一个比较有效和市场化的价格。根据对2006年6月19日“新老划断”后至2009年6月前发行的223只中小板股票上市首日的开盘价统计数据,开盘价最接近5日后收盘价、10日后收盘价,与前者的偏离仅为0.61%,与后者的偏离仅为2.03%。也就是说,即使股票上市首日炒作疯狂,开盘后一周内股价波动多剧烈,经过5日、10日的连续交易后,该股票的收盘价也大多慢慢回归至开盘价附近。因此,这一新的基于开盘价的停牌指标体系,较好地实现了尊重股价形成的市场化机制与防止股价暴涨暴跌风险的统一。
其二,减少停牌次数,缩短停牌时间。这次新规定的两档停牌制度——当盘中成交价格较开盘价的变动幅度达到或超过20%和50%时,各停牌30分钟。这一变革起初被市场简单理解为“涨跌20%就要停牌、不过瘾”,然而,纵向来看,与原中小板上市首日交易监控和风险控制通知相比,停牌次数从4次减为2次,停牌时间从累计90分钟减为60分钟。不难看出,此次改革实际上是在“做减法”,既起到了风险警示的效果,又维护了交易的连续性,此乃保障投资者的交易权之举。
其三,取消盘中换手率达到80%时发布风险提示公告的规定。今后不再以换手率指标作为发布风险提示公告等风险警示措施的依据,临时停牌措施将在警示和控制股票上市首日风险中发挥核心作用。
其四,统一各类股票上市首日交易制度。众所周知,此前,除新股首日上市外,纷繁复杂的各种类型的股票恢复上市、股改方案实施复牌首日等规定让投资者眼花缭乱。而此次改革规定,上述事宜等其他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的交易,也参照《通知》执行。这对投资者来说可算松了口气,统一了包括新股上市首日在内的各类无涨跌幅限制股票的交易监控和风险控制制度,简化了规则层次,便于投资者熟悉和理解。
当然,求人不如求己,开放的心态与理性的投资并行,才能游刃有余。一方面我们依旧期待更为市场化的发行体系制度得以完善,并更大程度上方便与引导投资者;而另一方面也需要投资者加快理性、成熟起来,摆脱“羊群效应”,理智出牌,方能真正分享到中国经济增长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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