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于近日结束意见征求并于12日正式发布。从11月1日起,修订后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新改革措施主要包括进一步完善报价申购和配售约束机制、扩大询价对象范围充实网下机构投资者、增强定价信息透明度、完善回拨机制和中止发行机制等几个方面。
笔者认为,这一改革朝着IPO制度更合理健全、尤其是新股一级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更加健全的轨道迈进了一步,但离市场预期的改革尚有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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