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网站消息,日前,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长春丰越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的要求,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2015年6月3日起,召回2015年4月7日至2015年5月7日期间生产的部分丰田RAV4汽车,共计7340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由于供应商制造原因,轮胎压力监测系统传感器的螺母紧固力矩不足,可能导致轮胎漏气,仪表警告灯点亮,存在安全隐患。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长春丰越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车辆免费检修,以消除安全隐患。(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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