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恩娜的宣传册上标着“100%绝对有效”“100%绝对安全”等字样,而这些字样是严禁在产品上宣传的。
■盛恩娜标价8800元的“美韵摩登组合”套盒。
8800元丰胸产品没“特字号” 有客户体验后出现红肿发痒
离职市场总监揭秘盛恩娜化妆品内幕:
■统筹:新快报记者 张小奋
■采写:新快报记者 朱烁然 卢佳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如果不用做手术动刀子,只需按时到美容院使用精华液并加以按摩,就能增大女性胸部,你是否会动心?2013年8月,广州盛恩娜化妆品科技有限公司(下简称“盛恩娜公司”)推出的一系列丰胸产品套盒,就宣称有这样的效果,并在随后的一年里疯狂销售,据透露,达到上亿元的市场份额。据其原市场总监爆料,贵至8800元的产品并无国家批准的“特字号”,有客户体验过相关产品后还出现红肿发痒等症状,出于担心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他毅然辞职,并选择向新快报报料。
一套给省级代理2200元 卖给消费者却要8800元
年近而立的郑先生(化名)在化妆品行业打拼已有数年。2014年3月,他被挖角到盛恩娜公司,担任市场总监一职。“我一开始是负责霜膏类产品,后来老板看我业绩好,就让我接手了丰胸类产品。”郑先生说,这种名为“盛恩娜魔力绽放系列”的美容丰胸套盒是2013年8月推出的,销售颇为火爆,在他的手上也势头不减。
以其中最贵的一款“美韵摩登组合”套盒为例,公司给省级代理的价格是2200元,销售到美容院为4400元,到达消费者手中的终端价则一跃变成8800元。“产品卖了一年,省代给公司的回款已经有两三千万元,也就是说全国市场上至少有1个亿(终端价)的产品会卖给消费者。”郑先生说。
担心产品存在风险
培训师和市场总监辞职
郑先生说,按公司的运作模式,产品卖到美容院后,公司还会派培训师到当地培训美容院技师,也为顾客提供试用体验活动。不过,就在产品开售一周年之时,与郑先生相熟的培训师小美(化名)却选择了离职,随后她私下告诉郑先生,公司的丰胸产品有问题,建议他不要再做下去。
“一个是有客人说没效果,一个是客户体验时有人出现红肿发痒的情况,一直挠挠,最关键的是这个产品没有按规定申请‘卫妆特字’批号。”郑先生说,这个消息令他颇为吃惊,此前只管销售业绩的他四处找专家咨询。“这时我才知道,国家规定丰胸类产品都得申请‘特字号’,不然就不允许生产,更别说销售了。”
确认产品的确有风险后,2014年9月初,郑先生从盛恩娜公司离职。
拒绝代理商退20多万元货
公司搬到江苏继续销售
郑先生的日子并未因此平静下来。离职后不久,一名相交多年的省级代理商找到他,要求他帮忙和前东家交涉,将其手上的20余万(省代价)丰胸产品退货。“他那边有客人发现产品没有‘特字号’的问题,美容院一级级把产品退回来,但盛恩娜却不肯让他退货。”
郑先生出面与前东家几番交涉也没有结果。“他是因为相信我这个人才买我的产品,有问题了我得帮忙解决才是。”为了自己的口碑和声誉,郑先生以个人名义为省级代理商退了货,随后自行找盛恩娜公司协商。“20多万的货就堆在我家里,但交涉了好几个月,盛恩娜死活不肯退这笔货。”更让郑先生窝火的是,交涉期间,盛恩娜公司干脆离开了位于广州天河区车陂的办公场所,搬到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以“常州市歌美美容美发用品商行”的名义继续销售盛恩娜丰胸产品。
一番权衡后,郑先生决定向新快报报料。
(报料人:某先生 奖金:500元)
员工宣称:只要不是“排骨型”都能丰胸
盛恩娜公司的工作人员是如何宣传自己产品的呢?3月17日,新快报记者以广东省内一名美容院老板的身份,致电盛恩娜公司总经理吴某进行咨询。据他介绍,其公司产品本身效果不错,而且不依靠辅助仪器,在养护、治疗、丰胸、辅助等方面都有对应套盒。
吴某称,对于胸部结节增生的情况,只要使用该公司3680元的治疗型产品,两三次就能明显感到结节变小消失;而对于哺乳后的胸部形状不佳的情况,也可使用6800元的套盒来改善。不过,若要达到丰胸的效果,就得使用最贵的8800元套盒,购买后可以做20次保养。
按吴某的说法,对于天生基础较小的女生,只要不是皮包骨的“排骨型”身材,“身上有脂肪就能做得起来,小B杯可以做到C杯,但身上一点肉都没有的那就比较难了”。
记者调查
8800元产品 竟没按规定注明成分
宣传册上宣传“100%绝对有效!”“还可以抗癌防瘤”等违规字样
到底产品是不是真的如此神奇?记者发现,郑先生所举报的“盛恩娜魔力绽放系列”分为6种不同的套盒,产品价目表显示,其终端零售价从2280元到8800元不等。除了“美韵典雅组合”和“美韵倾城组合”外,其余4种套盒均含有“美韵胸部精华”等涉及丰胸的产品。
在随套盒发放的产品宣传册上,它们被宣称为“100%绝对有效!”“100%绝对安全!”“全球唯一令胸部自然再发育,丰胸饱满增大2-8公分不反弹”,而且“不含任何化学激素和动物激素,对人体绝对无害,还可以抗癌防瘤”。
新快报记者查阅资料发现,在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中都有相关规定,产品在宣传时不得使用“最好”、“最佳”、“百分百”等绝对性字眼的,否则就涉嫌虚假宣传。
为了一探究竟,新快报记者还拆封了郑先生提供的一套8800元的“美韵摩登组合”套盒。打开厚重的皮箱,一股略为怪异的香味传出,箱子里分两层排放着各种名目的小瓶装液体,但除了标注品名和容量外,记者没能找到任何关于其内容成分的标识。
然而,根据2010年6月17日起开始施行的国家标准《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GB5296.3-2008)的规定,所有在我国生产或进口报检,并在境内销售的国产和进口化妆品都需要在产品包装上真实地标注产品中加入的全部成分的名称,并按加入量的降序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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