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画家喻继高起诉江苏老侯公司侵权一事虽然经过初审,但业内仍有多位专家认为此判决缺乏客观公正,特别是法院在未经权威专家界定证据的基础上就轻易判决,如此做法在多位法学权威看 来缺乏必要的公正。
事情源于江苏老侯公司委托设计公司设计产品包装,设计公司交付稿件6月后,画家喻继高突然发来律师函说老侯公司侵权并开口索要15万的赔偿金,老侯公司在未见到任何有效沟通方式和客观事实的证 据下,并没有立即答应喻继高未出示证据而直接索要15万天价款项的无理要求。
而随后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在审判该案件时,法官只是用肉眼略微粗看了下喻继高提供的所谓“源画”,但针对该画作是否是喻继高真实作品,亦或该画作是否属于真实源画,法庭并没有让权威专家 进行验证。继而,法庭便判决老侯公司赔偿喻继高8万人民币并登报致歉。
此判决结果出来后,舆论哗然。众多法律界人士均表示了对此案的异见:
首先,法庭判决缺乏客观处理方式。笔者根据当事人陈述,法院在判决该案件的时候并没有对喻继高是否确属画作的所有权人进行核实,针对喻继高提供的源画也只是仅凭法官肉眼扫描,对重要证据使 用如此判决方式,是否已经间接构成对老侯公司的不公正待遇?众所周知,针对字画等物品作为证据的判决时,法院有责任也有义务保证证据的合法公正,但从目前的处理结果来看,南京市鼓楼区人民 法院的该做法显然有失客观。
其次,判决结果未从事实出发。针对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众多行业法律人士也表示,判决结果应根据事实实发,即便老侯公司贸然使用喻继高作品属实,那么也应该从老侯公司的实际获 利情况进行决定。但事实的情况却是,老侯公司使用该产品的品类仅上市数月,所有营业额才6万,而毛利润也才1万,而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轻易就判决8万元的赔款,也缺乏从喻继高损失程度审查考 虑的原则。
再次,法院缺乏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意识。据相关工作人员透露,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法院在进行审判结果时,并没有对来访的社会媒体进行有效的事实澄清说明,导致大量社会媒体在不明事实情理 的情况下自行报道,导致大多老侯公司的代理经销商自行停止与老侯的合作并扣押老侯公司款项。针对此情况,有行业人士表示,法院在宣判判决结果的时候需要对社会媒体资质进行验证,并需要向社 会媒体阐述客观事实的真实案情,单方面默许社会媒体的主观报道,只能给合法企业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作为判决“南京彭宇案”的判决法庭,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判决的诸多结果均引起社会非议,此次老侯公司作为莫名其妙就被判赔败诉的当事人,只是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诸多判决中的典型一员。 对此情况,有行业评论员表示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在这方面的判决,将有可能使其成为史上最备受非议的法庭。
而据笔者截稿时止,老侯公司不服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判决的结果即将开庭审理,在笔者的了解情况中,当事人也明确表示之所以不服法庭判决,主要是源于对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的诸多判决依据 不信服,其所提起的诉讼程序,也是追求法律判决需建立在公正、公开、透明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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