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美电器手机赠品也收钱 卖场称羊毛出在羊身上

日期:2012-09-29 作者:admin 来源: 中国财富网 推荐:股民学院

  国美电器“赠品”也收钱 卖场称“羊毛出在羊身上”

  环球网青岛频道9月29日消息 买手机时,被告知手机原价1178元,附赠一块电池。交钱时发现,手机原价实际为1098元,所谓赠送的电池其实需要自己花钱购买。面对消费者的质疑,青岛城阳正阳路国美电器(微博)负责人表示,“羊毛出在羊身上”,手机和电池是套包产品,必须搭配购买。对此青岛消保委认为,卖场有提前告知消费者的义务,若未提前告知消费者可要求退货。

  爆料:免费电池开出发票

  “本来说是赠送电池,开发票时才知道‘赠品’要收钱。”9月27日,李先生向环球网青岛频道反映称,9月25日他在青岛城阳区正阳路国美电器看中了一部三星(微博)5838手机,卖场工作人员表示这款手机原价1178元,可以另外赠送一块电池。“我一开始感觉还不错,开了发票才感觉上当了。”

  李先生告诉记者,交钱时收银员给开取了两张发票,其中一张显示手机价格为1098元,另一张显示电池价格为80元。“也就是说所谓赠送的电池是花钱买的。”

  李先生称,更过分的是,这块所谓“赠送”的电池与手机不是同一型号,根本没法用。李先生协商卖场工作人员,希望退掉这块不能用的付费“赠品”,却被告知此产品是绑定销售的。“这不是变相卖电池吗?买的时候怎么不提前说清楚。”李先生认为,国美的这种行为涉嫌欺骗消费者。

  卖场:绑定报价 羊毛出在羊身上

  事后,环球网青岛频道记者联系到青岛城阳正阳路国美电器店长卢先生,他表示手机和电池是绑定报价,属于套包产品。“说白了羊毛出在羊身上,套包产品电池也必须要买。”卢先生告诉记者,他们的套包产品需要同时购买,不买电池是不行的。“你不要电池,这个机子我们也卖1178元。”卢先生表示,可能消费者没有理解工作人员的意思,后期可以跟他协商处理。

  随后,记者又联系到当事人李先生,他表示国美同意给他退电池的价钱。

  工商:套包产品应提前告知

  对此,记者拨打了青岛市消保委宣传科的电话,工作人员孙先生告诉记者,卖场工作人员有提前告知消费者的义务。“若没有提前告知套包产品必须要合买,消费者可要求卖场将电池的价钱退掉。”孙先生推测,手机和电池是两个供应商,电池应该是外包的,经营者在出货时用这种方式来对账。“无论什么促销方式,卖场工作人员都必须提前告知消费者,告知后消费者再按消费需求来决定是否购买。”孙先生说。

  (环球网青岛频道记者 蒋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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