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08网北京9月21日电(经济参考报记者 蔡颖 北京报道)在依托信用卡的无抵押信用贷款方面,不少银行都积极做出了新的尝试,然而,交行推出的“好享贷”业务却被消费者认为在使用条款细则中带有强制性。
同时,有业内分析人士指出,我国消费者信用卡分期还款的意愿不强,交行的“好享贷”业务,向客户收取分期手续费或者向商户交易手续费的收入模式,在客户消费意愿下降、商户经营利润收窄的趋势下,将面临两难局势,从而使得业务发展后继乏力。
“好享贷”霸王条款引消费者不满
交行在2011年年中就推出了“好享贷”业务,《经济参考报》记者翻阅了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好享贷”业务申请和使用细则了解到,所谓“好享贷”业务,就是为持卡人在一定时间内调升信用额度,这一业务开通后的有效期为90天,90天后升级后的“好享贷”额度将自动取消,在该期限内如持卡人发生了符合条件的交易,那么就会将该笔消费金额自动默认为分期还款。
交行规定,持卡人在银联范围内的非(交行)受限商户刷卡消费,金额超过1500或3000元的交易额度(交易起始金额可自主选择)时,入账金额超过1500元的部分会自动分为12个月或24个月的分期付款(分期数可自主选择),然后针对消费的金额按期还款时必须包括每期的本金和手续费。根据“好享贷”使用细则,此业务的分期手续费费率为每月0.72%,手续费按以单笔待分期交易透支金额为基准计算。分期期数自分期交易入账后首个账单周期起算,分期金额及取消分期后入账金额不享受最低还款额待遇,持卡人需每月全额偿还此部分欠款。
正因这项规则,从去年年底至今就遭遇了众多消费者的质疑。有的消费者称,“交行业务人员在推销时,并未对此明确说明。”还有的消费者称,“当初开通该项业务只是为了暂时提高信用额度,但并不一定非要分期还款,即使做了分期还款,期限也应该由自己决定,而不应该由银行硬性设定。”
在“好享贷”使用细则中,交行规定,“分期期数自分期交易入账后首个账单周期起算,各期入账的应摊还的分期金额及取消分期后入账金额不享受最低还款额待遇,特选持卡人需每月全额偿还此部分欠款。本业务下已生成的分期交易的分期金额和分期期数不得更改;对于已分期的交易,不可以对各期入账的应摊还的分期金额再次申请分期。特选持卡人可以申请提前终止分期还款计划,但须一次性偿还所有剩余各期的应摊还的分期金额和手续费,且已收取手续费不作退还。”
并且,在持卡人发生消费退货的情况时,交行规定,已成功使用好享贷额度的持卡人若发生消费退货(包括使用原有额度在适用好享贷额度的商户类别内操作的消费退货),退货款项将优先抵扣本业务下产生的欠款。抵扣规则为首先抵扣已入账的好享贷各期本金,如退货款项仍有剩余,则将抵扣尚未入账的好享贷分期本金,顺序为自最先分期成功的且分期未结束的交易的最后一期分期本金开始顺次向前抵扣,直至退货款项全部抵扣完毕为止。
交行意在开辟信用卡现金分期业务
尽管交行客服人员称,“我们在征得客户同意后才开通此业务,并且客户只能在指定的商户范围内使用。”但是,对于开设“好享贷”业务的初衷,交行太平洋信用卡中心市场部一位人士道出了原委。
“发展信用卡消费信贷业务将改变循环利息收入结构,扩大分期手续费在总收入中的占比也是各家银行在研究的。目前,信用卡收入来源主要是发卡费、透资利息、向特约商户收取佣金、取现利息,总体还是比较局限。另外,再加上一般而言,银行都设定了信用卡每月的最低还款额,我国消费者一般偏好全额还款,这基本上使循环利息收入的增长十分困难。”该市场部人士指出。
据了解,信用卡消费信贷(分期付款)大体可分为账单分期、商场分期、邮购分期、现金分期(包括余额代偿)四种产品。有银行业分析人士认为,近年来客户可选择的账单分期产品或服务越来越多,这对不少银行账单分期业务的发展构成了不小的威胁。另外,虽然有些银行适度提高了包括账单分期在内的各类消费信贷产品的价格,但是从长期来看,账单分期与其它消费信贷产品一样,价格竞争的趋势仍会日趋激烈,产品本身的竞争力会随着市场的发展而下降。为了在信用卡功能上进行创新并且吸引更多的消费者,交行由此开辟了“好享贷”这种信用卡现金分期业务。
为了拓展消费群和消费信贷使用范围,交行针对“好享贷”使用细则中的一些细节问题至今做过四次修改,从最初26个限制商户到现在的14个限制商户类型。
虽然适用“好享贷”的商户类型增多了,但也有分析认为,对商户而言,实体门店的经营成本日趋上升,电子化、网络化使客户消费购物的渠道呈多元化发展,通过分期付款向客户销售商品面临利润收窄的压力。另外,对好享贷项目自身来说,超过一定金额后自动转分期,很多客户都很排斥自动分期,分期的起始金额设置的太低,只有1500元和3000元两种,没有更高的选择,并且分期还款的分期期数也只有1年和2年两种选择,时间太长,每个月交固定的手续费,显得很不划算。
因此,从目前“好享贷”推出的效果来看,并不十分理想。银率网分析师认为,交行向客户收取分期手续费或者向商户交易手续费的收入模式,在客户消费意愿下降、商户经营利润收窄的趋势下,正面临着两难局面,这使得该业务发展后继乏力。
分期手续费“替代”利息遭质疑
除此之外,还有的消费者表示,“信用卡的手续费按理就是一次性的,每个月都扣费用实际上就是利息,'好享贷’业务在宣传上有误导消费者之嫌。”
银率网分析师则指出,对于急需贷款做资金周转的人来说,利率较低、无需申请可循环的“好享贷”贷款无疑是“雪中送炭”,可对于没有贷款需求,也不习惯分期付款消费的人来说,手续费确实是个沉重的负担。
简单计算,一笔5000元的消费被分了24期,手续费就需要支付864元。如果按分12期计算,相当于年息8.64%,考虑到本金逐月减少而手续费不变,持卡人实际支付的利率就已达15%以上。
根据交行2012年半年报业绩可见,交行上半年的利润总额主要来源于利息净收入和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报告期内,集团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人民币109.62亿元,同比增长12.36%。担保承诺、银行卡和管理类业务是本集团中间业务的主要增长点。”
从交行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结构来看,担保承诺和银行卡业务是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增长的主要动力。今年上半年,交行担保承诺手续费收入同比增长42.24%,达人民币18.05亿元;银行卡手续费收入同比增长28.66%,达人民币36.41亿元。此外,上半年,交行信用卡在册卡量达到2418万张,较年初净增195万张;并且通过信用卡发放的个人贷款922.92亿元,比上年末增长了180.9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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