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媒体报道称,佛山高明一家大型调味品公司为节约成本,竟购置760吨工业盐水生产上万箱酱油。5月23日,佛山高明区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就相关问题进行通报。通报称,媒体报道的“760吨”是举报数据,存在一定的误会,案件有待进一步调查。
珠江时报报道称,高明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负责人通报说,现场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有2个露天池和1个地下溶盐池,均盛装有盐水,合计26吨。在成品仓内,发现有一批鲜味生抽成品,数量是90箱,标签上标示“生产日期2012年4月1日”。
该负责人称,经调查确认,涉案的26吨盐水是用非食用盐勾兑而来的,是2012年3月30日勾兑的;涉案的该批非食用盐从南海小塘购入,一共3吨,其中有一部分已经用于制作盐水生产酱油(草菇老抽),共生产草菇老抽成品90箱,12支/箱,620/ml瓶,生产日期是2012年3月22日,已有65箱出厂销售,还库存25箱。
新闻发布会上,工商部门负责人解释说,“760吨工业盐水,这是举报数据”,尚未得到核实。率先报道这一事件的媒体,把举报数据以及8万箱的年产量当新闻点,造成了一些误会。
对于上述公司过去有没有使用工业盐水生产酱油,具体的数据是多少,两负责人表示,有待进一步调查,目前只查出3吨工业盐、26吨工业盐水。
有媒体记者问,为何用工业盐水生产的酱油,却能被检测出合格。质监部门负责人解释说,使用工业盐水生产加工食品,是违法的。但并不代表使用工业盐水,产品就不合格。对产品质量进行检测时,无法检测是否使用工业盐水。要想控制住这种违法行为,必须加强生产领域的监管。但这种监管,难度很大。
工商部门负责人称,涉案企业名为“佛山市高明威极调味食品有限公司”,位于杨和镇人和开发区。
对于如何处理该企业,两负责人称,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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