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3月19日讯 应中国目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消费者对消费领域问题的反应,中国消费者协会决定将今年3·15主题确定为“消费与安全”。这消费与安全的含义包含了很多方面。安全权是消费者的一项重要权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九项权利”,其中第一项就是“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企业在宣传过程中或多或少都会有些夸大或夸张,只要是适当、适度,大家都能理解。可如果无中生有,甚至产品可能对消费者造成伤害,如此负面影响相信不是一个召回与致歉就能挽回的。股价下跌,消费者忠诚度降低,对企业来说也无疑是个重创。作为企业来说,为了自身更好地发展,也应该以“诚”为基本出发点,多做一些有着实质意义上的技术改革及产品创新,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给消费者的生活带来便利。
2011年消协共受理消费者投诉607263件,其中家电类产品受理投诉案件138819件。虽比2010年的163531件投诉相比有15.1%的下降,但数量仍非常惊人。消费与安全,安全与消费。对于消费者来说,大家期冀有一个良好有序的市场来促进消费。
本网近日报道有关郑州第二中医院虚假宣传一事,记者向北京市优典律师事务所咨询此事表示,如果医疗广告宣传与其资质不符合,建议消费者向卫生或者是工商部门举报。
记者从媒体获悉,郑州市第二中医院在网上做大幅度宣传和断言性广告,声称所谓“国家十佳公立男科”、“全国十佳甲状腺医院”、“全国十佳专业妇科医院”、“中国第一妇科品牌”等等称号多处夸大宣传,实际医疗效果并不如所说的神奇,严重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误导甚至欺骗患者,加重了求医者经济负担。
记者建议近期向本网投诉郑州第二中医院的消费者,可先行向当地工商或卫生部门投诉,本网根据处理结果跟进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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