夸大宣传、服务缩水、退货难
杭州等22城消协剑指网络团购“三宗罪”
□通讯员 陈杭 本报记者 高丽莎
早报讯 凌晨12点,定睛购物网站,秒杀!年底消费高峰到来,不少消费者候在电脑前拼命抢购。不过,这个时候,大家可要擦亮眼睛。昨日,包括杭州、北京、上海、香港等在内的22家城市消协(消委会、消保委)及中国消费者报在深圳召开2011年城市消费维权(深圳)论坛。论坛发布了《网络团购消费者权益保护状况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剑指当下投诉量增速最快的网络团购陷阱。
网络团购首宗罪“夸大宣传”
据《报告》显示,由于技术门槛较低,团购网站在近两年内陡增至5000多家。网络团购的产品也从餐饮、休闲、娱乐急速扩张到各类日常消费品。网络团购的低价限时限购策略吸引了众多网民参与。但蹿红一时的网络团购引发大量消费纠纷,投诉呈现高速增长态势。
22家城市消费维权单位联合开展的“网络团购消费者权益保护状况调查”结果显示,网络团购暴露出多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 网络团购的消费陷阱五花八门,包括虚标原价、虚假打折;商品货不对板、质量存在瑕疵、假冒伪劣;服务缩水、退款(货)难、送货延迟、拒开发票、货款被骗等。
其中消费者反映强烈、排名前三位的问题依次是:夸大宣传,实际商品或服务与网站广告宣传不符;团购网站承诺的服务缩水;退货(款)难,故意延迟退款或者退款程序极其复杂。调查显示,遇到这三大问题的参与调查者分别为17.05%、12.75%、10.61%。
六成以上团购消费者权益受侵
《报告》分析认为,团购网站之所以吸引网民眼球,与其低价、限时、限购的经营策略不无关系。面对团购网站大幅度的折扣降价以及铺天盖地的广告攻势,多数网民无法抵挡诱惑。但许多网民在参加网络团购后,对团购网站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并不满意。
调查显示,网民对网络团购的商品或服务总体评价并不高,其中表示“满意”的仅为16.16%,超过八成的参与调查者表示“一般”或“不满意”,这导致消费者参加网络团购的热情大大降低及一大批中小型团购网站被迫关闭。
网络团购之所以迅速降温,可以说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屡屡受损密切相关。本次调查显示,62.12%的参与调查者表示在网络团购过程中遇到过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情况。一些知名度非常高的团购网站因单方取消订单、售假等问题屡屡被媒体曝光。
但是,消费者在参加团购合法权益被侵害后,37.92%的消费者选择了放弃维权。这主要是消费者对团购网站和商家处理纠纷的满意程度较差,48.48%的参与调查者表示“不满意”,只有7.07%的参与调查者表示“满意”。
没有座机和地址的网站不要交易
对此,22家城市消费维权单位呼吁相关部门尽快建立团购网站信用评价体系,同时向消费者发布消费警示。 杭州市消保委提醒市民,在参加网络团购时,要积极采取自我保护措施。要在付款前对网站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分析,包括网址、地址、电话、工商执照、ICP备案等;查验网站电话、地址、联系人、营业执照等证照之间的内容是否相符;不要被某些网站上价格低廉的商品所迷惑,只有QQ、EMAIL、手机号码,没有固定坐机电话和地址的网站,不要轻易与其交易;要关注团购网站的口碑及品牌美誉度,参考其他消费者的点评,选择比较熟悉的网站购物;保留交易记录、索取售货凭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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