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欧志葵 实习生/周杨媚)职业打假人王海状告广东日化企业蓝月亮洗衣液含致癌物一审宣告败诉后,蓝月亮展开反击,起诉王海“侵犯名誉权”,并索赔300万。前天下午,该案在黄埔区法院开庭。据悉,这是国内企业对“打假人士”提出反诉的第一案。
今年6月,职业打假人王海状告国内洗衣液行业龙头蓝月亮,称其产品中含有荧光增白剂,对消费者健康造成危害。10月14日广州市天河区法院作出判决:根据国家发改委的相关规定,企业可以在洗涤剂中添加荧光增白剂。同时,法院认为,涉案产品没有标注含有荧光增白剂不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
蓝月亮则在胜诉后,将王海告上法庭。蓝月亮方指出,王海的负面言论给公司带来了很大的名誉损失,要求王海书面道歉,并赔偿该公司为恢复名誉花费的300万元广告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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