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前三季净利增4%

日期:2014-11-06 作者:admin 来源: 中国财富网 推荐:股民学院

  11月5日,港交所(0388.HK)再度表示,目前尚未取得启动沪港通的相关批准,无实施沪港通的确实日期。

  港交所是在公布三季度业绩时做出此表态。今年前9个月,港交所收入及其他收益逾70亿港元,较2013年同期增加8%,净利润同比增加4%至36.54亿港元,每股基本盈利3.14港元,同比增长2%。第三季度净利润12.87亿港元,同比增7.25%。

  尽管业绩表现超预期,但市场注意力更多落在沪港通的开通日期上。港交所当日以每股172.6港元收盘,略跌0.29%。

  “(股价略跌)主要是受沪港通暂时还没有确切开通日期的影响,不过现在来看,对于今年底前开通仍然比较乐观,届时,港交所仍是主要的受益者。”中国银盛财富管理首席策略师郭家耀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港交所表示,沪港通计划的准备工作已大致完成,相信计划一旦推出,将为香港资本市场缔造新的机遇以及长远发展的新动力 ,也将促进其证券市场的流通量,吸引更广泛的投资者。更重要的是,沪港通这一战略计划将有助于进一步开放中国内地资本市场,推动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

  现货提升动力

  今年前9个月,港交所现货分部收入及其他收益共20.05亿港元同比增长11%。其中,股本证券集资总额为6114亿港元(包括首次公开招股集资额1314亿港元),同比上升220%。截至今年9月30日,港交所主板及创业板上市公司总市值已达24.4万亿港元。

  受益于股本证券产品平均每日成交金额同比增5%、交易日数增加2%以及集资额增加等因素,今年前9个月,港交所的交易费及交易系统使用费同比增加8%。

  市场气氛乐观,带动现货分部交易量增加。今年前9个月,主板的股本证券产品平均每日成交金额为524亿港元,创业板为7亿港元,较去年同期分别上升4%及179%。

  “沪港通将会带来另一波现货市场的增长,带来新的资金来源。”郭家耀认为,如果未来交易限额能够不断提升,效应则更加明显。

  不过,目前,沪港通的推出还仍未有具体时间表。11月5日,香港财政司司长曾俊华在京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沪港通的准备工作已经完成,所有技术问题已经克服,随时可以推出。他同时指出,除了今年10月两地已经签署的三份沪港通方面的协议,内地证监会也已经向上交所颁发有关牌照,金管局也已就开通后可能涌现的资金需求做足准备。

  港交所表示,为沪港通所做的准备方面,就交易所及结算所而言,对《交易所规则》的相关修订已获香港证监会批准,香港结算对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规则及运作程序规则的相关修订,也已经获得香港证监会批准。有关修订也均已刊发。

  市场方面,自今年4月29日开展市场沟通计划后,港交所已举办多次简介会,为经纪券商 、系统及资讯供应商介绍沪港通的主要业务模式特点及技术安排,并为香港、内地及全球其他地区的机构及散户投资者举办讲座,在网上登载及向投资者派发介绍沪港通的各类资料文件、宣传单张、教育短片等。

  今年9月,港交所还曾与上交所前往欧洲、北美及中东11个城市进行联合路演,在两周时间内接触超过260家投资机构。

  LME Clear贡献1500万港元结算费

  今年前9个月,LME业务继续保持增长,商品分部收入及其他收益共9.62亿港元,同比增6%。受益于LME金属合约日均成交量上升4%及英镑升值,交易费及交易系统使用费同比增9%至7亿港元。

  期内,LME平均每日成交量为705320手,同比增长4%,铅、锌、锡、铝、镍日均成交量均有增长,其中,镍合约日均成交量增幅最高,同比增加49%。铜合约日均成交量则同比下跌8%。

  今年9月底,为配合革新业务的持续投资计划,LME公布了新的收费表,货币单位划一为美元,使其收费货币单位与交易合约的货币单位一致。新收费表下LME的平均交易收费将提高34%,最终收费标准将在与LME会员商议后确定,并于2015年1月1日生效。

  “长期来看,商品业务的增长是肯定的,中国仍是主要商品进口国,有很大的对冲需求。”郭家耀指出,随着港交所成功在亚洲推广其商品平台,有关业务将有更大发展空间。

  今年12月1日,港交所将正式推出其首批亚洲商品合约,包括伦敦铝期货小型合约、伦敦锌期货小型合约及伦敦铜期货小型合约,有关合约每月将以现金结算,并以人民币进行交易。

  此外,9月22日正式投入使用的LME Clear也为港交所的结算分部创造更多收入。截至9月30日的8天时间内,已经为其带来1500万港元结算费收入。港交所表示,LME Clear将于今年第四季度带来即时收入来源,更将为2015年业绩作出重要贡献。

  与此同时,LME也为港交所带来额外法律诉讼支出。商品分部今年前9个月的营运支出同比增加9100万港元或26%,其中,约一半是因美国集体诉讼及英国司法覆核诉讼产生的法律费用,有关法律费用合计4500万港元,是去年同期的11.25倍。

(责任编辑:DF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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