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只收益凭证抢滩 两月内24家券商发行

日期:2014-11-06 作者:admin 来源: 中国财富网 推荐:股民学院

  收益凭证业务的试点进程正在提速。

  11月5日,方正证券 (601901.SH)、华龙证券及第一创业三家券商的三只收益凭证产品在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下称报价系统)完成挂牌,而在收益凭证业务试点开闸的数月以来,该类产品的发行已不再鲜见。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根据中证资本市场检测中心私募市场网的公开数据统计发现,已有包括方正证券、东莞证券 、华龙证券等24家券商完成了收益凭证的募集与发行。

  而这也意味着,已有愈来愈多的券商得以通过发行收益凭证来募集资金。在该业务中,券商通过自主发行该类与投资者约定本金、收益的证券,同时通过挂钩特定标的变动来构建其收益决定机制;其特定标的包括不限于货币利率,基础商品、证券价格及指数等。

  在业内人士看来,随着收益凭证业务试点的加速,加之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证券公司债等资本工具的推出,当下券商的融资困局将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化解,而证券业的资产规模及杠杆率也将得到进一步的扩张与提升。

  63只凭证抢滩

  今年6月,在广发证券 (000776.SZ)等券商率先获得收益凭证业务试点资格后,数月内亦有多家券商获准并启动该项业务。

  与之相伴随的是,收益凭证的发行规模也在加速扩张。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11月5日,由24家券商所发行,且于报价系统内完成挂牌的收益凭证已多达63只。

  值得一提的是,这并未包括数月内券商所发行收益凭证的全部。“有些产品挂在报价系统,有些只是在柜台市场销售。”深圳一家券商的营业部经理刘珂(化名)介绍称,“收益凭证的实际发行规模肯定要更大。”

  而在产品收益方面,收益凭证的预期年化收益率(下称收益率)则与产品期限、发行券商等要素不无关联。例如由财富证券发行的“财富受益凭证富丰系列”下的四只产品,其产品到期日均在2015年10月,而预期年化收益率则高达6.65%,高于传统银行理财产品水平。

  此外,亦有方正证券、东莞证券、华泰证券等8家券商发行的16只收益凭证预期收益率不低于6%,其中除方正证券的金添利C3号以及东莞证券的月月鑫12月期1号外,其余14只收益凭证的到期日均在明年上半年。

  而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计算,已完成挂牌的63只收益凭证的加权平均收益率为5.47%,不过根据收益凭证的结构设计,该收益率或为收益凭证多触发条件中的最低值,而当其挂钩标的指数或价格满足一定条件时,投资者可获得更高收益。

  “现在的收益凭证大多是挂钩沪深300指数,根据到期日大盘落在看涨和看跌的不同区间来决定最终收益,收益在约定条件下最高能达到15%以上。” 刘珂表示,“不过触发高收益的条件都比较苛刻,所以实际收益率往往是保底收益。”

  不过,券商在沪深300等挂钩标的指数落于特定区间时,仍然存在高成本兑付的风险敞口。有业内人士对此表示,券商在发行收益凭证的同时还将在柜台市场通过相应的收益互换业务进行风险对冲,即当触发较高收益条件时,相应的场外收益互换合约将对券商可能需支付的高额成本予以“抵销”。

  事实上,伴随着收益凭证发行量的扩容,券商场外收益互换业务的规模亦出现较大增长,截至11月5日,在报价系统登记的券商权益类收益互换合约已达252只。

  值得一提的是,类似于收益凭证的连结型结构也出现在了部分资管类产品之中。以11月5日在报价系统挂牌的华泰紫金保和2号集合计划为例,据一位接近华泰证券人士介绍,该产品挂钩标的为沪深300指数,且优先级根据看涨程度分为A1、B1、C1三类子份额,并将根据大盘的实际涨幅情况获得5%-12.755%之间不等的收益。

  券商融资渐入佳境

  针对日渐兴盛的收益凭证业务,监管层此前亦曾下发《证券公司开展收益凭证业务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下称规范),拟对其监管框架进行构建。

  根据规范,对于存在“已发行的收益凭证或者其他债务有重大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且仍处于继续状态;或规定及认购协议约定,擅自改变收益凭证所募资金的用途的”情况,监管层将对券商的该项业务进行叫停。

  而对于券商发行收益凭证的指标性门槛,规范则要求其最近12个月风险覆盖率不得低于100%,资本杠杆率不得低于8%。在发行额度上,其发行余额的天花板则为证券公司净资本的60%。

  在业内人士看来,收益凭证业务的扩容,加之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的开闸以及券商资本补充管理机制的构建,将在一定程度上对券商融资业务构成利好。而另一方面,券商近期的融资活动亦在增加。

  10月10日,证监会主席助理张育军在 “证券公司资本补充机制及流动性风险防范座谈会”上表示,证券公司应当建立资本补充管理机制,其中包括须于年内形成,并经董事会批准的“三年资本补充规划”。

  当月,沪深交易所及证券业协会又下发《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试点办法》,标志着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工具也将随之开闸;而后,包括中信证券 (600030.SH)、海通证券 (600837.SH)、广发证券在内等20家券商获得了短期公司债的发行资格。

  “收益凭证业务是和短期公司债同时推出后,券商的融资能力将会得到很大提高。”北京一家AMC系下券商非银金融研究员指出,“未来一块是净资本补充,而另一块就是基于净资本的融资规模和资产规模的扩张,从收益凭证和短期公司债的发行上限60%来看,这将在较大程度上提高券商的杠杆率和ROE。”

(责任编辑:DF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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