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我们经常听到某银行发行结构性理财产品的消息。那么什么是结构性理财产品?其特点是什么呢?
银行理财产品有这样一种分类方式:债券和货币市场类、信贷类、结构性、票据资产类和其他类理财产品。结构性理财产品又称结构性存款,是指在普通存款的基础上嵌入某种金融衍生工具(主要是各类期权),通过与利率、汇率、股票、商品、指数、信用等的波动挂钩或与某实体的信用情况挂钩,从而使存款人在承受一定风险的基础上获得较高收益的产品。它通过固定收益产品与选择权的结合,使得结构性产品的投资收益与标的资产间产生联动效应,在一定程度上保障本金或获得较高投资报酬。
近日发行的几款结构性理财产品分别和股票、指数、利率挂钩:汇丰银行发行的“汇聚中华”一篮子股票挂钩人民币结构性投资产品挂钩于3只在港上市的蓝筹股———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光大银行阳光理财“A+计划”2010年第8期产品1的收益与沪深300股指期货的交易标的沪深300指数相联结;北京银行“本无忧”系列的一款人民币理财产品和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挂钩。
按保本与收益情况来看,结构性理财产品一般可分为保本保收益型、保本浮动收益型和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三种。保本保收益型产品承诺本金安全和固定收益,银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投资风险。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保证本金安全,本金以外的投资风险由客户承担,并依据实际投资收益情况确定客户实际收益。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并不保证本金安全,也不承诺收益情况,风险由客户自担。
为了降低投资风险,增加对投资者的吸引力,目前银行推出的结构性理财产品大多属于保本浮动收益型,保本相当于在产品里嵌入了看涨式期权:标的资产价格上涨,期权价值将会上升,从而为结构性投资带来收益;但若标的资产价格下跌,看涨期权将不被执行,仅由无息债券到期归还本金,实现结构性投资到期保本。
在收益率上,结构性理财产品既有承诺X%的固定型收益,也有递进型收益,即在整个投资期内采取投资收益分段计息、分次支付的方式,如某产品承诺第一个半年有6%的回报,以后则按特定算法逐年变化,直到总收益达到8%终止合同。
大多数结构性理财产品可以在一个特定日期或每隔固定的周期提前终止,但提前终止的权利基本上在银行手中。有些产品在发生“触发事件”时自动终止,将风险控制在一定程度内。
从结构设计上来看,结构性理财产品包括看涨型、看跌型、波动性和区间型等结构类型,其中看涨型占绝对多数,这与人们惯常的投资思维不无关系。区间型结构由于常常嵌在利率类产品中,所以超额收益率比较稳健。
总体而言,结构性理财产品的潜在收益和风险都比较高。其投资价值除了与标的资产表现相关外,还与标的资产价格波动幅度、到期时间、产品结构、掉期利率等因素有关,而且实际收益会受到产品具体条款的限制,投资者不应只冲着预计收益率而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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