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基金公告摘要一览

日期:2010-11-15 作者:admin 来源: 中国财富网 推荐:股民学院

  证券时报网11月15日讯     

  博时行业轮动(050018):关于增加浙商银行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浙商银行”)签署的代理销售服务协议,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拟增加浙商银行为代销机构。

  富国沪深300(100038):关于开通转换及定投优惠业务的公告

  根据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协商,自2010年11月15日起,公司旗下富国沪深300增强证券投资基金在中国农业银行开通基金转换及定投业务,最低申购金额300元,申购金额阶梯为100元的整数倍。并自即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参加中国农业银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费率优惠活动,在此期间,凡在中国农业银行办理上述基金定期定额业务的客户,可享受申购费八折优惠,即:原前端申购费率高于0.6%的,前端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前端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富国汇利分级(161014):关于调整旗下基金最低转换份额限制公告

  为了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更好的服务,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决定于2010年11月15日起将旗下开放式基金关于基金转换份额的数量限制进行调整。

  国投瑞银中证下游(161213):上网发售提示性公告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国投瑞银中证下游消费与服务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网发售。所有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且同时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的证券公司的营业部均可办理认购业务,基金场内简称国投消费,基金代码161213,深交所挂牌价1.000元,发售时间2010年11月15日至2010年12月10日。发售截止时间如有变更,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

  银华信用双利A(180025):关于增加第一创业证券、东吴证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第一创业证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吴证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自2010年11月16日起,第一创业证券、东吴证券开始代理银华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180025;C类:180026)的销售业务。

  银华信用双利C(180026):关于增加第一创业证券、东吴证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第一创业证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吴证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自2010年11月16日起,第一创业证券、东吴证券开始代理银华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180025;C类:180026)的销售业务。

  南方现金增利A(202301):收益支付公告

  南方现金增利基金(简称本基金)成立于2004年3月5日,根据《南方现金增利基金基金合同》、《南方现金增利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南方现金增利基金成立公告》的约定,基金管理人定于2010年11月15日对基金自2010年10月18日起的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结转为基金份额

  南方现金增利B(202302):收益支付公告

  南方现金增利基金(简称基金)成立于2004年3月5日,根据《南方现金增利基金基金合同》、《南方现金增利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南方现金增利基金成立公告》的约定,基金管理人定于2010年11月15日对基金自2010年10月18日起的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结转为基金份额。

  景顺长城货币A(260102):收益支付公告

  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基金")为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下设基金。根据《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复核,公司决定于2010年11月15日对基金自2010年10月15日起至2010年11月14日止期间的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结转为基金份额。

  景顺长城货币B(260202):收益支付公告

  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基金")为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下设基金。根据《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复核,公司决定于2010年11月15日对基金自2010年10月15日起至2010年11月14日止期间的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结转为基金份额。

  中海货币A(392001):收益支付公告

  中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10年7月28日正式生效,根据《中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基金管理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于2010年11月15日对基金自2010年10月15日起至2010年11月14日期间的累计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结转为基金份额

  中海货币B(392002):收益支付公告

  中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10年7月28日正式生效,根据《中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基金管理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于2010年11月15日对基金自2010年10月15日起至2010年11月14日期间的累计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结转为基金份额。

  国联安上证商品ETF(510170):关于增加红塔证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与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红塔证券”)签署的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自2010年11月15日起,红塔证券在所有网点代理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上证大宗商品股票ETF,基金代码:510173)及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简称:国联安商品股票ETF联接,基金代码:257060)的销售及相关业务,今后红塔证券若代理公司其他基金销售及相关业务,将另行公告。

  新华优选成长(519089):关于提请投资者及时更新已过期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的公告

  根据《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第2号)第十九条“在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存续期间,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关注客户及其日常经营活动、金融交易情况,及时提示客户更新资料信息。客户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客户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金融机构应中止为客户办理业务。”的规定,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提醒投资者,如果您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请及时到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办理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更新手续,以免影响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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