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在9月7日的2013北大卫生经济论坛上,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巡视员郭剑英称,在政府管制范围内的300多种外企原创药中,80%的价格确实高于韩国、中国香港、中国台湾,但70%低于欧美和日本。
“香港没有5%的关税和17%的增值税,没有15%的医院加价,流转费用也不会达到20%多,加上这些药价自然会高。”他说。
郭剑英的一席话,不小心揭示了药价高企的秘密。
“中国药价虚高,主要是存在流通环节以及医院的15%的加价;但进口药比国产药只多出5%的关税,增值税的收取与国产药是一样的。”一位药品行业专业人士认为,价格高低关键在于价格制定。进口药虽然是外企生产,但是在中国的销售基本都是中国人在操作,定价时,把所有的成本价、研发成本、流通环节的费用、医院的加价都考虑进去了,而没有真正对一个药品进行科学地评估。
曾经轰动一时的降药价网上显示,奥美拉唑肠溶胶囊出厂价1.69元,零售价17.14元,中间利润914%;克林霉素磷酸酯0.6g出厂价2.7元 ,零售价26.79元 ,中间利润892%;克林霉素磷酸酯0.3g出厂价1.6元,零售价15.75元, 中间利润884%。至于进口药,甲磺酸伊马替尼(格列卫)100mg×120粒胶囊,出厂价7267.5元,市场价是24225元,相差比例为233%。
无论国产药还是进口药,价格虚高已经达到了顶峰。解决药价高的问题也成为当前降低老百姓看病贵的最大问题。
郭剑英介绍,根据现行规定,我国药价管理总的指导思想是政府调控和市场调节相结合,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并非所有药品价格都由政府管,政府管控的只有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药物和少数具有垄断性的药品;新药上市后,先由企业自主定价,购销各方根据市场情况确定交易价格,这些药在销售两年后,被证明有疗效、核算经济负担效益后,才可能进入医保报销范围,这时才会有政府最高零售限价。二是政府管控也只是管药品最高零售限价,在此基础上允许企业进行竞争。
“管控药品最高零售限价主要目的是防涨,这与建立药品价格管理体系时面临的市场环境密切相关,当时药品价格存在较快上涨局面。”郭剑英说,原本的制度设计是政府进行最高零售限价管控,然后通过市场招标采购形成市场实际的购销价格。然而现实中,受各种因素影响,尤其是没有实现价量挂钩,以致招标成为二次行政限价,与最高限价功能重叠。
郭剑英认为,随着相关体制机制变化,特别是医保体系的全面建立,药价高与低对患者影响的逐步减弱,药价完全可以由市场形成,前提是制度设计必须科学。而政府管理药价的作用点则主要在于对医保资金使用和支付标准控制,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效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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