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长虹虚增收入长虹“财务门”事件因举报人范德均21日被刑事拘留。四川日报·四川在线报道称,记者从可靠人士处获悉,日前,相关监管部门自2月下旬范德均实名举报后开始介入长虹“财务门”调查已基本结束,并已作出相关结论,该结论已经抄送绵阳相关部门和举报人范德均。
“财务门”事件爆发后,国税部门进行了调查,调查认为,“四川长虹(600839)电器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纳税情况正常,尚未发现有涉及指控业务范围内偷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而在此前,国税部门已经对长虹进行过核查,也未发现偷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
证监部门则针对范德均对长虹提出“涉及22.5亿元商业承兑汇票确认收入”、“重复记录收入”及“呆死烂账机损失核销”等6项质疑进行了逐一调查,还到涉及单位重庆百货(600729)等进行核查。证监部门得出相应结论,称“长虹公司1998年纳税情况正常,有关22.5亿元销售符合税法关于收入确认和开票规定”,“未发现公司1998年相关会计处理违反当时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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