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继续降低A股证券交易经手费标准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主体: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从2012年9月1日起再次降低A股证券交易经手费收费标准,由目前按成交金额0.087‰双向收取下调至按成交金额0.0696‰双向收取。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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