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研究中心主任祁斌在今天召开的“2010全球PE北京论坛”上表示,当前对PE行业监管方面的探索应该尽早提到议事日程上来,特别是要解决对行业数据库的需求。证监会研究中心和国家发改委在对PE的监管方面已逐渐达成一些共识,其中包括对行业监管的四方面基本原则。
祁斌认为,对PE行业的监管实际上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监管有成本,社会要支付成本,对于行业来说也是成本,不适度的监管、不合适的监管可能对行业发展并不能起到好的引导作用,甚至还会扼杀行业的发展;另一方面,对包括私募基金在内的PE行业进行监管很难界定。在PE行业监管方面,证监会与发改委已经在一些方面逐渐形成共识,其中对于PE行业的监管要体现四方面的基本原则:一是应该结合中国的国情和发达国家一些已有的操作经验,把握平衡,尽量想办法规范行业,避免风险的发生;二是宜粗不宜细,暂时想不清楚的问题不要去规定,先解决已经想清楚的问题;三是赋予PE机构的权力和职责应该对等,不管是注册制还是审批制,再对机构进行牌照管理、赋予它公信力的同时必须要有监督和对违规的惩罚手段;四是要加强对监管机构和其客户的信息披露。
揭秘最佳电子商务平台 秘闻!行情近期可能发现大逆转
机构资金流向已发生巨变! 主力资金正密谋全新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