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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氏环保发出通告澄清,就订立发展电视屏幕广告及资讯播放业务合作协议之交易进一步公布,经考虑交易所涉及之安排、代价股份,以及就创始资金及额外资金之有条件未来资本承担後,该合作协议获重新界定为非常重大的收购事项。
劳氏环保指,有鉴於此和该交易可能如该公布所述自交割时起构成持续关连交易,该交易须待独立股东於公司股东大会上批准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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