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委员会(下称“香港证监会”)勒令停牌并冻结新股发行资金近10亿港元的洪良国际(00946.HK)一案又有新进展。
香港证监会近日向香港高等法院提交进一步证据,并向法院申请尽快排期聆讯。香港证监会发布公告指出,正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13条寻求法院作出命令,安排将洪良国际上市筹得的资金,归还给曾在洪良国际招股时认购并仍持有其新股的投资者;以及那些在洪良国际上市后,曾购入并仍持有洪良国际股份的投资者。换句话说,已经沽售洪良国际股票的投资者将不会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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