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PE的监管尺度如何把握一直是监管层比较关注的问题。国家发改委金融司金融处处长刘健钧14日在2010全球PE北京论坛上表示,PE基金只宜适度监管,不能当作公开的投资基金来监管,因为PE基金都是老练的投资者,自己有鉴别风险的能力。
刘健钧表示,PE基金运作的全过程,也很难导致外部性的金融风险。他指出,我国现在出台了一个并购贷款管理办法,但是主要是针对战略投资者而言的,PE基金没法搞并购。因此,PE基金一般不会导致系统性金融风险,只需要当作一般性的投资企业来对待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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