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3年漫长的审理,日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王老吉大健康针对使用“吉庆时分”广告语不侵权事由起诉(香港)王老吉公司一案下达判决书,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使用“吉庆时分”的广告方式获法院支持。
据了解,关于“吉庆时分”的侵权纠纷,源于2012年下半年。当时广药集团刚从加多宝母公司香港鸿道集团收回“王老吉”商标使用权。王老吉凉茶产品外包装纸箱上印有“吉庆时分就喝王老吉”字样,遭到多家加多宝公司向多地工商局疯狂投诉王老吉经销商销售侵权产品。引起全国50多地工商局,查处“吉庆时分”侵权问题。为减小经营损失、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迫于无奈,王老吉于2012年底向广州市中院提起“吉庆时分”不侵权的诉讼请求。
对于此案,广州市中院认为,涉案商品外包装上标有明显的“王老吉”注册商标,基于“王老吉”商标的知名度以及明显的注册商标标示,消费者不会去从商标角度理解被诉外包装上的“吉庆时分”字样。据此,广州市中院驳回了被告(香港)王老吉有限公司诉请。
法律人士称,根据中国《商标法》的规定,商品商标应该具有显著性。事实上,“吉庆时分”和“恭喜发财”、“合家团圆”等词语一样都属于日常通用语言,并不具有区分商品来源的功能,也就是说其并不具有《商标法》要求的“显著性”。
然而加多宝一方为何要抢注“吉庆时分”一词呢?
“应该是恶意竞争的想法作祟。”上述法律人士表示,2010年“王老吉”商标到期后,加多宝方便在2011年1月申请注册“吉庆时分”的商标,但却并不用作商业生产经营,而以此为筹码和王老吉进行不正当竞争。
据了解,此案被告(香港)王老吉有限公司与加多宝同为“陈鸿道系”公司,都是鸿道集团在逃董事长陈鸿道的子公司。
此次胜诉后,王老吉与加多宝的“改名案”、“七连冠”和“10罐7罐”等虚假广告语案、包装侵权案、商标侵权案等多起纠纷案件中,已经取得了13场胜诉,赔偿金额累计近50亿元。“这暗示了非法营销手段已经逐渐失去了市场效应,法律底线不容触及。良性竞争应该被一直提倡。”相关法律人士表示
官司不断失利,品牌形象也不断受到影响。在红罐案同样败诉后的加多宝力推金罐,并打出了“金彩生活”的口号。另一方面,王老吉积极拥抱互联,推出定制化的万万吉祥罐,撬动粉丝经济。同时,万万剧组合作,在12月18日,合力推出《万万大电影西游篇》,将与年轻人互动进行到底,进一步夯实80、90后年轻消费者的市场,传递符合年轻消费群体生活态度的情感交流。
随着王老吉在营销方面的频频利好,以及两位数快速增长销售数字,凉茶始祖王老吉的领先优势在进一步扩大,未来剑指7成凉茶市场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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