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多宝与广药的纠纷竟被有心人利用。6月5日,深圳商报报道,加多宝竟然因与广药的诉讼纠纷,欲花2000万找人摆平反被骗200万元。是骗子的诈骗手段太高明还是加多宝打官司心虚“病急乱投医”? 其实,这已经不是加多宝第一次试图通过行贿手段谋求自己利益最大化。
据了解,2000年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与广药签订商标许可主合同,将商标的使用期限延长至2010年。为了更长时间使用这个商标,在合同还有8年到期的情况下,2002年至2003年,鸿道集团董事长陈鸿道通过三次行贿300万元港币,又签订两份补充协议,将王老吉商标许可期限延长至2020年。2004年,陈鸿道行贿案东窗事发,2005年10月2日,广东公安边防部门将陈鸿道抓捕归案,当月19日,陈鸿道取保候审,后弃保潜逃。此次加多宝不惜花2000万巨资,又想通过行贿手段达到什么目的呢?
罗湖区人民法院查明,2013年1月,庄某在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青海省第十一届委员会会议期间认识了同为香港籍委员的加多宝集团董事周某。两人在交流中提到了周某所任董事的加多宝集团与广药集团的诉讼纠纷。庄某谎称其老乡李某父子关系很广,可以联系帮助解决加多宝集团和广药集团的诉讼纠纷问题,代价是2000万人民币。周某信以为真,同意让庄某去协调。
2013年1月25日,庄某联系周某,称已联系好李某父子,要求周某支付预付款200万元人民币。第二天,庄某便将周某的汇款从银行转出并注销该账户。之后,庄某又通过各种方式将周某扬的汇款用于个人开支。2013年3月18日,周某告知庄某,表示不再委托其办理此事,并要求庄某归还先前支付的人民币200万元。但庄某始终未将款项归还。
之后,周某在办事时见到李某父子,二人均表示不认识庄某,也没有接受过庄某及任何人的请托帮周某扬办事,更没有收过任何财物,庄某的诈骗行径就此败露。2014年3月17日,被害人周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同年5月1日,庄某被抓获归案。同年8月13日,庄某的家属退还港币250万元给被害人周某。
近日,罗湖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庄某波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2万元。法院认为,被告人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庄某不服提起上诉。
加多宝虽然在此次事件中挽回了经济损失,但却有失声誉,让其再次与“行贿”扯上了关系。如今看来,加多宝两次行贿行为都没有得逞,广药集团已经于2012年依法收回了“王老吉”商标,针对王老吉与加多宝的各种官司,加多宝的“八连败”也证明了法律的公平与公正。这些事实也都说明,不管在面对商业利益还是商业纠纷,企业都应该有一个正确的心态,不然必然导致既损人也不利己的结果。
相关财富 |
新闻头条 |
推荐财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