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激烈的新春营销战过后,凉茶企业王老吉与加多宝之间的“红罐装潢案”又有了新进展,最高人民法院已经正式受理“侵权方”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针对此案提出的上诉,自此,该案正式进入二审程序。
违法成本低助长司法营销非法获利
2014年12月19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王老吉和加多宝之间长达30个月“红罐案”进行宣判,红罐凉茶包装归王老吉所有,责令加多宝停止使用与王老吉红罐凉茶相同或相近似的包装并赔偿广药经济损失1.5亿元。加上此前已经宣判的七起案件,加多宝共计赔偿王老吉1.7亿元左右。如此巨额的赔偿为何没有让加多宝停止侵权行为,而是愈演愈烈?其原因在于相比通过侵权包装、广告获得的商业利润,1.7亿的赔偿简直是小巫见大巫。
以红罐案为例,在人们对红罐与王老吉形成固有联系之后,加多宝使用红罐生产加多宝品牌凉茶,同时推出“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侵权广告语,让消费者一度误以为加多宝就是王老吉。加多宝包装及广告语的双重侵权让消费者构成错误购买,从而抢占了王老吉固有的市场。即使法院对红罐案进行了一审宣判,加多宝行为侵权,但至今加多宝仍在使用红罐牟利。
另一方面,打官司作为企业营销手段的一种,不仅能为企业宣传节约成本,更能提升企业品牌的关注率和影响力。不少侵权者虽输了官司,却赢了市场。以“真假开心网”案为例,2009年正在谋求上市的开心网被竞争对手利用“假开心网”狙击,官司纠缠两年后二审结果出炉,竞争对手侵权事实成立,赔偿开心网40万元,但彼时竞争对手已成功“截流”3400万开心网用户,并抢先在纽约交易所首次公开募股。同理,加多宝在与王老吉的法律纠纷上,尽管无一获胜,却运用“拖字诀”,通过违法行为、钻法律的空子,继续在市场上获利。
现代商业呼吁规范的市场竞争秩序
纵观现代商业社会,低廉的违法成本在巨大的市场利润面前根本不堪一击,这也难怪现代商战中出现了“打官司成为赢得知名度与市场的快速通道”的怪象。北京达晓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吴一兴在接受新华食品的采访时表示,反不正当竞争法和知识产权法相关侵权赔偿在我国一直存在判决较轻、侵权损害后果不能获得完全赔偿的局面,的确存在侵权一方打时间差,利用诉讼过程继续牟取非法利益,甚至利用诉讼本身扩大自身知名度的情况。
唐宋八大家之一苏辙说过“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现代社会商业市场想要形成良性竞争必须构筑规范的市场竞争秩序,运用法律手段和商业道德规范市场个体行为,“依法治企”不应停留在口号层面,更应该是企业和社会共同努力的方向和目标。
针对加多宝的红罐包装侵权行为,广东高院一审判令加多宝立即停止使用与涉案知名商品王老吉红罐凉茶特有包装装潢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包装装潢;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与涉案知名商品王老吉红罐凉茶特有包装装潢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包装装潢的产品;立即销毁与涉案知名商品王老吉红罐凉茶特有包装装潢相同或者相近似包装装潢的库存侵权产品;立即停止使用并移除或销毁所有载有被控侵权产品的广告(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广告、视频广告和平面媒体广告)以及各种介绍、宣传材料等。
四个“立即”,从产品包装、具有与涉案知名商品王老吉红罐凉茶特有包装装潢相同或者相近似包装的产品,以及侵权产品库存、宣传资料等多方面、全方位制止了侵权行为的发生,显示了法院对商业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及决心。
截止2014年底,加多宝已经连续在八场案件中败诉,相信,在即将进行的红罐案二审中,法律仍会站在正义的一方,有关红罐案二审,我们将持续关注。
相关财富 |
新闻头条 |
推荐财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