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松民
加多宝又败诉了。
2014年12月19日,“中国装潢第一案”红罐凉茶装潢权官司(下称“红罐案”)进行终审宣判,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布——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构成侵权,并赔偿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1.5亿元以及合理维权费用26万余元。红罐凉茶装潢所有权最终归属于知名商品王老吉。
这意味着,随着广东省高院判决的生效,败诉的一方加多宝公司不仅将面临巨额索赔,而且将不能再使用原有侵权王老吉的红罐凉茶包装,原有针对红罐设计的整套营销体系也将面临更换。
这不是加多宝第一次败诉了,而是近年来一连串败诉的一个延续。自广药集团2012年依法收回“王老吉”商标红罐、红瓶凉茶的生产经营权,加多宝公司和王老吉先后在“王老吉改名加多宝”案、“加多宝红罐凉茶遥遥领先”案、“凉茶口味”案、“红罐凉茶装潢”案再到“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虚假宣传案、“加多宝七连冠”广告语等20多个案件中对博公堂,而加多宝相继在广州、沈阳、济南、长沙、重庆、海口、苏州等地的诉讼中遭遇失败,被判赔王老吉共计2900多万元。今年11月,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对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提出的有关“王老吉”商标争议的第三份补充协议做出终局裁决,裁定其无效,让“王老吉”商标的归属问题尘埃落定。
除了彻底失去“王老吉”商标外,加多宝构成“虚假宣传”和“不正当竞争”的广告语已被公众广泛认知,加上此次失去红罐包装装潢,加多宝品牌遭受了多方面的致命打击。加多宝的未来之路可谓步履维艰。
公平的说,加多宝在营销方面还是有过人之处的。比如笔者作为北方人,爱上喝凉茶,就和“怕上火,喝王老吉”这条入脑入心的广告语有关,只是当时不知道当时运作王老吉品牌的是加多宝公司。
但加多宝的问题就在于利令智昏,不是选择与王老吉商标的所有者广药集团共享利益,而是试图用腐败的方式独享利益——腐败案发,可以说是加多宝由盛而衰的转折点。
根据加多宝和王老吉先后签订的两份合同,加多宝公司可以合法使用王老吉商标至2010年。然而,为了能更长期独占利润,2002年至2003年,加多宝的掌门人陈鸿道通过三次行贿300万元港币,将王老吉商标许可期限延长至2020年。加多宝集团早在2010年销售额就达160多亿元。按照国际惯例,商标使用费以销售额的5%收取,而加多宝所付的只占0.03%,低于国际惯例100余倍,被媒体称为“史上最廉价商标租赁!”
2004年,行贿案东窗事发,广药集团原总经理李益民锒铛入狱,以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陈鸿道也被抓捕归案,他在供词中承认,其行贿是为了以低廉的价格延长使用时间,后弃保潜逃。
但依照法律,以行贿、受贿为前提签署的合同并不具备法律效力。2012年5月9日,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无效,责令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停止使用 “王老吉”商标。5月17日,鸿道集团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撤销裁决的申请,直至两个月后,法院驳回了鸿道集团的申请,商标案才最终落幕。
加多宝败诉的警示意义是多方面的,但最主要的一点,就是靠腐败为经营开路必然失败。加多宝没有意识到,中国的市场经济经过30多年的发展,已经渡过了草莽阶段,开始进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如果说,在改革开放初期,一些不法商人、腐败官员和来自港澳台及海外的市场经济“老油条”,善于钻政策和法律的空子,以行贿开路,廉价收购、租用国有资产(包括无形资产)从而快速致富的话,那么在今天,这一套已经越来越行不通了。不仅如此,以前获得的各种利益,也要渐次吐出来,比如加多宝现在面临王老吉巨额索赔,标的数以亿计,这可以说是以法治的名义,在法律的框架内,对资本原罪的一种清算。
加多宝向何处去?这对加多宝集团以及加多宝潜逃中的掌门人陈鸿道是一个考验。摆在加多宝和陈鸿道面前有两条路:一条路是从此洗心革面,不再缠讼,更不再用非法手段制造冲突,认真履行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尽量赢得王老吉的谅解,在此基础上,通过合法手段认真经营自己的自有品牌“加多宝”,则以中国的市场之大,中国消费者之善良宽厚,未必不能找到自己的生存空间;另一条是不仅继续缠讼,还继续制造种种谎言欺骗舆论和消费者,甚至采取非法暴力手段来维护既得利益,那样的话,加多宝就很可能彻底为消费者所唾弃,从中国凉茶市场出局,沦为历史名词!
何去何从,加多宝宜头脑清醒从速做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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