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就“加多宝连续7年荣获‘中国饮料第一罐’”等广告虚假宣传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加多宝方面构成虚假宣传,判令其赔偿王老吉方面经济损失300万元。这是继重庆、广州等地相关广告语案件败诉之后,加多宝又一次败诉。截至目前,加多宝方面在所有与广告语相关的案件中尚无胜诉记录,其累计判赔金额已接近2000万元。
针对此案,法院表示其试图通过说理来引导双方本着诚信原则,尊重历史和事实,公平平等地展开差异化竞争,着力提高自身产品的竞争力,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竞争环境,具有较高的典型性与引导意义。然而,王老吉与加多宝的系列案件存在的包括诉讼时间过长、惩罚力度过低等问题也引起了业界的关注。
在众多纠纷中王老吉看似都胜诉,但在这中间,胜利者需要为此承担和支付的时间成本以及其他成本都是惊人的。再看这6次案件中,法院判定的由加多宝必须支付给王老吉的商业赔偿有多少?这是否能真正弥补案件中受损方的实际损失呢,用两千万来换回两年多的商誉被侵占、品牌被误解?肯定不能。
对此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王莲峰指出:“加多宝方面接连推出具有前后关联逻辑的涉案广告语,其一方面系意图通过关联广告语持续对消费者认购施加影响;另一方面系意图通过将诉讼战线拉长,以期实现将附着于“王老吉”商标上的商誉尽可能多地转移至“加多宝”凉茶的目的。”
另据了解,法院已经宣判的六起加多宝虚假宣传的案件几乎都通过加多宝的二审诉讼继续审理程序,并没有得到法院的最终判决。而王老吉、加多宝另一起业界广为关注的红罐装潢权案件从去年5月审理至今,已有一年半的时间,仍没宣判。而有关装潢权的归属,则会直接影响到消费者对产品的认知,从而影响到市场。面对长时间的不宣判,有人不禁发出疑问,王老吉与加多宝的红罐案还要等多久?
对此业内人士对被侵权方王老吉的损失进行评估表示,诉讼一天不完成,王老吉的商誉就会多被侵占一天,损失就会相对增加,而加多宝则就会通过侵占王老吉的商誉多获利一天,这种损失与获利是不能用简单的数字来衡量的。
都说效率就是生命,时间就是金钱,企业商誉禁不起在这样的泥潭中一拖再拖,只有法律尽早给出一个明确的判决,才能让侵权行为得以最终制止。如此马拉松式的诉讼不仅耗费了司法资源,也让企业折腾得够呛。如此看来,今年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已愈发重要,希望刚过去的宪法日能成为一个契机,让全社会对高效执法更加关注和重视。也希望包括红罐案在内王老吉与加多宝的诸多案件能尽快有最终的结果,双方进入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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