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怕出名猪怕壮,知名企业亦如此。作为国内家纺行业三大上市企业之一的富安娜,近期就在电商领域遭遇了成长的烦恼。
近期,有媒体援引一名王姓消费者的投诉内容,称其在富安娜授权直供的电商平台上购得的富安娜桑蚕丝被,被国家纺织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出“桑蚕丝实际值为0%”,这与富安娜产品白纸黑字标注的“100%桑蚕丝成分”差别巨大。媒体以此为由,质疑富安娜涉嫌宣传欺诈,并暗指富安娜售卖假货。
事实真的如此吗?难道富安娜是否会为了一时之利,拿企业的品牌声誉去赌?记者带着疑问进行了相关采访。
对于投诉事件,富安娜方面向记者证实“确有其事”。但公司方面再三强调,该产品并非富安娜生产,属于假货。
据了解,该名河北廊坊的王姓消费者在今年五月中旬通过亚马逊电商平台,购买了富安娜旗下的“雅莹桑蚕丝二合一被”(简称“桑蚕丝被”)。在消费者提供的产品图片中可以看到,其产品标识上明确写道:“面料为100%的棉,填充物则为100%桑蚕丝(长丝绵)。”
七月中旬,该消费者委托北京市朝阳区消费者协会将该产品送往国家纺织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成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样品的填充物被检测为白色纤维,桑蚕丝实际值为0%”,取而代之的是70.6%的再生纤维素纤维及29.4%的聚酯纤维。
国家纺织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是业内知名的质量检测机构,不过记者从该中心了解到,该中心仅能帮助消费者就送检产品的成分进行检测,而不能帮消费者鉴定该产品是谁出厂,凭此指向富安娜生产“假货”有针对之嫌。
“公司已组织包括企业内部法务、电商、市场、质量等部门专门团队和外部质检部门进行检测和调查,确定消费者所述蚕丝被并非富安娜生产产品,属于假冒产品。”富安娜相关部门回应本报记者。
不仅如此,富安娜更是强调:“将采取法律手段查清此事,对消费者恶意诋毁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此次闹出纠纷的富安娜产品,本身是从亚马逊平台上销售而出的。根据亚马逊公司出具的“网络经销商授权书”中可以看到,公司在亚马逊平台所销售的产品保证与商城选购的产品享受相同的质量保证。
“亚马逊销售富安娜同批产品自今年年初至今已有近300件,供货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未接到其他类似投诉。”富安娜方面回应称。
然而,就是这样一款被证明从富安娜授权方销售出去的产品,在厂家供应商和销售商两端都被保证不存在质量问题,究竟谁在撒谎?富安娜方面表示,公司也无法回答究竟是哪一环节出了问题,正在积极调查的过程中。
法律界人士指出,2012年9月28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最新修订的《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向销售者要求赔偿的,销售者应当首先承担赔偿责任,不得拒绝。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其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上述消费者有追责生产者倒逼销售者的嫌疑,确有不符程序之处。
另有电子商务专业人士指出,生产企业通过第三方电商平台进行销售的过程中,已经多次暴露出消费者质量追责遭遇困难的情况。平台商参杂假货销售和供应商销售假货均时有发生,而一旦东窗事发之后又因为责任划分的模糊而使其互相推诿。从一定程度上来说,追责机制的落后也催生了更多的电商质量问题,此后冒头的“多线头”追责问题往往会被拉扯的异常复杂,大件商品和贵重商品在物流和仓储环节是否可能被掉包?互联网销售平台对于物流供应商管控能力是否跟得上?物流供应商对于配送员工是否有实时监控?
尽管遭遇“李鬼”,被消费者指责出售“假货”,但并没有影响富安娜进军电子商务的步伐,就在数月前,富安娜董事长、总经理林国芳在其新品发布会上就明确表态:“借助电子商务走向国际市场会有很好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