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各地国五条细则悉数出台,这意味着一只重磅靴子已经平安落地,那么在消息明朗后,本月大盘又将如何演绎呢?
【大势研判】
技术指标依然看跌 短期等待消息面明朗
重要技术支撑就在眼前 2140点或经受考验
17个城市出手 国五条地方细则落地
昨天是“国五条”地方细则出台的截止日,各大城市房地产调控细则在3月底密集落地。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重庆、厦门、大连、合肥、济南、贵阳、南宁、南京、武汉、昆明、石家庄、青岛等17个城市陆续对外公布了楼市调控细则或房价控制目标。
从目前已公布的各地房价控制目标来看,北京版细则的表述最为严厉,提出2013年北京新建商品住房价格相对2012年保持稳定,进一步降低自住型、改善型商品房价格;深圳、重庆、厦门、合肥、大连、贵阳、济南、南京等大部分城市的房价控制目标相同,要求2013年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低于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长速度;上海则提出切实贯彻落实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保持房价基本稳定。
在征收出售房屋个人所得税方面,北京、上海、重庆、天津出台的细则明文规定,对于能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核实房屋原值的,依法严格按照转让所得的20%计征。其中,北京和天津还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其他城市在征税问题上大部分并未出台明确规定,缺乏实际操作性。比如深圳版细则只提到要严格执行国办发17号文关于出售自有住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规定,没有具体细节规定。
在限购政策方面,北京市新细则规定北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在本市未拥有住房的,限购1套住房, 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在本市向其出售住房。其他限购城市多表述为继续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政策。(证券时报)
多地国五条细则未涉及20%个税 二三线城市从简
按照国务院规定,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除拉萨外)一季度都要公布调控细则和价格调控目标。在广东率先公布细则后,3月30日与31日,北京、上海、重庆、济南、大连、合肥等城市都按时发布了楼市调控地方版细则。一系列“央地联动”的政策组合拳“出拳”迅猛,将从限购、限贷、税收和住房信息联网等方面全面升级调控。本报综合报道
- 分析
20%个税如何执行或存悬念
据新华社电 至昨日,不少二三线城市“国五条”细则陆续亮相。与京沪等一线城市相比,这些城市总体上房价涨幅要小一些,面临的调控压力也稍轻。
各地细则严格遵循“国五条”要求,没有特别的“自选动作”,如何执行“20%个税”政策也有待关注。业内人士提醒,地方细则落地后,应严格执行、稳定预期,防止市场“利空出尽”心态助推房价上涨。
特征1
普遍不设“自选动作”
总体来看,与京、沪的“单身限购”等不同,各二三线城市的细则相对“从简”,没有“自选动作”。在“进一步”限购、限贷、增加土地供应、加强市场监管等方面,也是按部就班。
一些城市重申了调控政策执行的连续性。比如,济南31日出台的细则中特地强调“继续严格执行”有关通知。
特征2
完成“限涨”目标是重点
房价控制目标是楼市调控政府责任考核中的核心指标。与北京提出的“降价”不同,二三线城市更多是“限涨”。比如,大连31日以公告形式发布的“国五条”细则,全部内容便是“限涨目标”:2013年我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指数同比增幅控制在我市同期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以下。
与2011年多地以“全市年度生产总值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参照目标不同,此次大连、合肥、重庆、济南等城市进一步明确“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增幅不高于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幅”。
值得关注的是,不少城市对房价控制都设立了严格的把关机制。比如,重庆提出“加强预售管理,对报价过高、涨幅过快的商品房项目,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合肥要求“对预售方案报价过高且不接受物价、房产部门指导的商品房项目,价格主管部门暂不予以价格备案、房产部门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等等。
特征3
多地未涉及20%个税
对于备受关注的“20%个税”政策,济南、合肥等地的细则没有涉及。国务院出台的“国五条”细则要求:“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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