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局原副局长涉嫌非法经营获利1600余万

日期:2011-11-21 作者:admin 来源:南方日报 中国财富网 推荐:股民学院

  南方日报(微博)讯 据正义网(微博)报道,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指使他人诬陷上司,违法销售所著书籍,国家药监局原副局长张敬礼因涉嫌受贿罪、非法经营罪、诬告陷害罪,被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公诉,日前已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受审。据悉,张敬礼对被控的三项罪名表示部分认可,其代理律师就检方指控的各项罪名,分别为张做了无罪或罪轻辩护。

  涉及广州国际医药港项目

  现年56岁的张敬礼具有研究生文化程度,安徽人。他曾任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助理员,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保健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局长,2003年10月起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10年12月24日,张敬礼因涉嫌受贿罪被北京市公安局(微博)刑事拘留,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决定,2011年1月6日被逮捕。张敬礼被控的受贿犯罪事实中,第一起涉及广州国际医药港项目的建设。

  检方称,2005年至2010年4月间,张敬礼利用时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在广州某公司建设国际医药港项目过程中,多次为该公司提供帮助。2010年4月,张敬礼向上述公司总经理卢某某索要贿赂人民币38万元。

  企业高价购买“局长”书

  张敬礼涉嫌受贿的金额达117万余元,除了明着收受卢某某的38万元外,其余款项均是张替人办事后,借其自写的“局长”书《寿世补元》来实现的。《寿世补元》定价高达368元。检方认定,张敬礼利用职务便利,先后为三家公司提供帮助,并分别索要《寿世补元》一书350套、500套、550套,价值19.81万元、28.3万元、31.13万元。

  寄信1300封诬告上司

  据了解,张敬礼被指“捏造受贿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主要是其捏造事实诬告上司。

  检方查明,2008年11月间,张敬礼指使被告人廖洪炳,故意捏造廖洪炳曾请托他人办事并给予他人现金人民币10万元及价值人民币5万元虫草的事实,向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等部门实名举报。

  2010年2月至5月间,张敬礼还指使被告人杨军、潘京萍向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等部门及有关领导邮寄诬告信共计1300余封。

  知情人士称,郑筱萸(原国家药监局局长,已被执行死刑)案发后,局长职位暂时空缺。内部人士分析,张敬礼有“转正”的意思,但他努力了半天,最终没能达到目的。

  非法经营获利1600余万

  检方对张敬礼的指控,还包括其涉嫌非法经营罪。2008年10月至2010年5月间,张敬礼伙同被告人廖洪炳,印刷、销售非法出版物《寿世补元》一书第二版、第三版共计4.3万余套,非法经营额合计人民币2300余万元,违法所得额约16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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