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垃圾处理仅数字乐观 八成县市未实现无害化

日期:2011-11-06 作者:admin 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中国财富网 推荐:股民学院

  文/图 羊城晚报记者 黄丽娜 杨媛

  《广东省城市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已十年。但目前广东21个地级市中,尚有茂名、汕尾没有建成垃圾无害化处理场;69个县(市)中,仍有56个县(市)的垃圾尚未实现无害化处理。

  在这样的背景下,广东的“十二五”规划,又对城镇垃圾处理提出了进一步要求:到2015年全省市县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要达到85%以上。

  前有目标,后有欠账,广东的垃圾无害化处理被逼到了艰难之地。最近,就《条例》执行情况,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分三路赴河源、梅州、汕尾、汕头、江门、茂名进行执法检查。

  地方政府责任久未落实

  近年垃圾无害化处理推进较快,是因为省里将其作为考核项目

  《条例》颁布十年,茂名、汕尾还是没有自己的垃圾无害化处理厂,每日成千吨的垃圾还在通过简易填埋处理,部分地区还停留在“烧垃圾”的原始阶段。填埋场是“乌蝇煌煌,臭不可闻”;焚烧场和四处烧垃圾的火头,更是黑烟滚滚,有毒气体四散,让周边居民叫苦不迭,投诉不断。

  以汕尾为例。目前全市城镇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1106吨/天,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6座垃圾处理场日垃圾处理能力为1020吨,采用的主要处理方式为焚烧和填埋,但是没有一座是无害化处理场。填埋场暴露面的臭气、渗透液对土壤、环境的污染;焚烧场排放的含二噁英气体、飞灰对空气、人体的危害可想而知。

  作为地方政府,为了砍掉“落后”的尾巴,汕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作了很多努力,但是近年在省委对21个地级以上市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年度考核中,却因为垃圾没有实施无害化处理一项屡屡失了大分,没能成功“砍尾”。这件事,在省人大执法检查过程中,被汕尾市多个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反复提及,也让汕尾确实感到了“痛”。

  “痛”了几年,为什么始终在城镇垃圾处理的问题上如此滞后?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陈辉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坦承:对于汕尾这样的经济欠发达地区,没钱是一个大问题,“政府要做的事太多,对于穷的地方来说,不是到紧要关头,要政府拿出这么大一笔钱来很困难。特别是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的建设,项目大、涉及的面太广。我们从三年前开始搞,到现在也才完成了招标、选址、土地征用,等过了环评关,年底就可动工建设。”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成员、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委副主任委员郭德勤表示,除了地方财力的制约,更重要的原因还是地方政府对这项工作不重视;而不重视的原因之一就是《条例》没有明确政府责任,“《条例》写明地方政府要对垃圾处理现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但是没有明确如果做不到如何追责。很多处罚条款,针对的是市民乱丢垃圾怎么罚款,垃圾车掉落垃圾怎么罚款,却没有一条是针对地方政府执行不力该如何处罚、追责的。这样的话,想把垃圾处理提升到新水平是很困难的。”

  在郭德勤看来,《条例》颁布了10年,但是前5-8年各地方政府基本上无作为,在落实垃圾处理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上,动作缓慢。“很多领导觉得,拿出几千万、上亿元投到垃圾处理上,是‘看不见效果、政绩’的,看不到垃圾处理问题的重要性。最近两年,垃圾无害化处理之所以能够推进得较快,基本是因为省里将这项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考核的一项,大家才开始重视了。特别是茂名、汕尾因为这一项被扣分了,各地才开始规划、推进。”法规执行不到位,也暴露了《条例》本身也有漏洞,亟须修订。郭德勤表示,“在提出重新修订《条例》的同时,会在报告中建议省委省政府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垃圾无害化处理给予一定补贴,扶持贫困地区。自己必须努力,政府也要适当投入。”

  垃圾处理只是“账面”乐观

  汕头市收集处理生活垃圾能力仍有2000吨“缺口”

  像茂名、汕尾这样,还没有一座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的地级市,在垃圾处理上固然是落后了;但有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的地方,对垃圾的处理情况和前景也并不乐观。

  随着城市人口的增长、环保要求的提高,很多无害化填埋场已经饱和或接近饱和,面临扩容;很多焚烧场则需要进一步投入,升级改造。但在建设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的问题上,大众的观念和政府的措施,都正面临一场前所未有的考验。

  省政府向省人大的汇报中显示,截至2010年底,广东省市县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70%,但据记者了解,实际情况并非数字显示的这般乐观。

  以此次执法检查的汕头市为例,市政府汇报了这样一组数据:2010年,全市城区生活垃圾日处理量为1933吨,其中,2座垃圾无害化处理场———中心城区(金平、龙湖、濠江区)雷打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和南澳县垃圾填埋场,日处理量分别为1210吨和55吨,全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65.42%(含六区一县)。非中心城区的澄海、潮阳,每日共568吨生活垃圾仍采用简易填埋处理,潮南区城区生活垃圾约为100吨,尚未进行集中处理,还处于“烧垃圾”或露天堆放等待自然降解的状态。

  而现有这65.42%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也被指有水分。参与执法检查的省住建厅城市建设处副处长陈辅淳指出,根据人均垃圾产生量1公斤/日的理论值计算,人口达到400多万的汕头市,日产生垃圾量应在4000多吨,这与1933吨/日的收集处理量,差距近2000吨。“这不是汕头一个城市的问题,广州、深圳等大城市,甚至全省、全国,在垃圾产生量和收集量之间都有很大差距。”这一方面说明垃圾收集的渠道还存在问题,另一方面也说明垃圾处理情况远不如数字看起来那么好,大量垃圾并未得到处理。

  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汕头的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正面临着和广州、深圳等全省各地很多处理场一样的尴尬困境。

  雷打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几乎是汕头市唯一的无害化垃圾填埋场(南澳县无害化垃圾填埋场只负责处理南澳岛岛上垃圾)。从2003年5月建成运作以来,每日负责处理汕头市龙湖、金平、濠江三个中心城区1000多吨生活垃圾;由于采用的是填埋方式对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2005年该项目又进行了二期建设。2008年随着国家对垃圾渗滤液标准的提升,填埋场又进行了升级改造。但时至今日,这座原本设计服务年限15年的垃圾填埋场,现在已经饱和。深深的填埋坑,已经成为了一座高高的“垃圾山”,仅靠黑色塑料膜覆盖,“最乐观也只能再使用2年。”

  汕头市相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像汕头这样面积小的地区,搞填埋场并不合适,焚烧场才是更好的选择。但至今没有对垃圾实行集中处理的潮南区,就是因为选址解决不了。“按最合理的方案,我们希望潮南、潮阳、濠江共建一个垃圾无害化处理场,但是一说,谁都不愿意把场址选在自己的辖区内;最后只好把濠江区的垃圾归入中心区处理,潮阳、潮南拟各建一个,但是自己的垃圾自己处理,也还是选不到址。”在这位负责人看来,当地居民重视自我保护,认为建一个无害化处理场,气味、飞灰对身体、环境有影响,但其实,对垃圾不进行集中处理,乱烧、乱倒,对土壤、河流、人体的危害更加大。“观念还是跟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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