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厦门市施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上下限新标准
日期:2010-12-01 作者:admin 来源:新华网 中国财富网 推荐:股民学院
新华网福州11月30日电(记者胡善安)据厦门市委办11月29日透露,12月1日起,该市施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上下限新标准,其缴存比例上限为12%。省、部属单位和非公有制企业原放宽到15%的106家单位暂保留。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的,可适当降低缴存比例,但不得低于5%。
中央、省、外地市驻厦单位、非公有制企业、市属国有企业单位及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上限为4557元。厦门市属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3646元,下限为90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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