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丰 通讯员 张增田)针对我省近期水泥价格大幅上涨的局面,省物价局决定自今年12月1日起,对全省水泥价格实施干预措施,包括对水泥出厂价格实行申报制度、最高限价。
调控期间,省内所有水泥厂生产的水泥出厂价格不得高于本厂2010年11月上旬的平均出厂价格水平。省物价局要求各生产厂家直接对外公布最高出厂价,并抄报省物价局。
另外,物价部门对水泥零售价格实行差价率控制,扣除运杂费后,对在省内销售的所有水泥经营者,同城销售仅限一道批发环节,各经营者的进销差率不得超过5%。省物价局还将对省内建福、炼石、春驰、金牛、龙麟、华润六个品牌的水泥出厂价实行监测制度。
据福州东站一水泥配送站负责人林先生介绍,本月上旬福州大品牌水泥出厂价多在530-540元/吨,每包水泥的零售价在23元左右。中旬,出厂价涨到了600-700元/吨,每包零售价在35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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