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谢丹)记者昨日获悉,全省省级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建设指标已经确定,300个副食品调控基地将布点在全省九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
据了解,全省计划建设125个省级城市蔬菜基地,132个省级城市生猪基地和43个省级城市蛋禽基地。
据悉,生猪生产基地必须通过无公害基地产地认定,年出栏商品猪1万头以上、存栏育龄母猪500头以上;蛋禽生产基地原则上应通过无公害基地认定,年产蛋10万公斤以上;蔬菜生产基地原则上应通过无公害基地认定,列入当地基本农田保护区,要求连片200亩以上。符合条件的企业等都可申报省级城市副食品基地。
被确认为省级城市副食品基地的企业,其产品可以在被用于应急调拨时,获得合理的价格补偿;遭受自然灾害或进行生产设施技术改造、科研项目开发应用时,可优先享受政府救灾补助和其他资金扶持;有权要求各级基地办帮助协调,与销地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实行产品场场、场店挂钩;可免费在福建省“菜篮子”信息网上发布企业信息、产品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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