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推商标注册权“证券化” 闽台先行先试
日期:2010-11-26 作者:admin 来源:海峡导报 中国财富网 推荐:股民学院
本月22日起,台湾企业或个人可以在大陆优先申请商标注册权,就是说什么时候在台湾申请注册某一商标,这个时间可被视为在大陆申请注册该商标的时间,此举可有效防范两岸商标抢注行为。
商标是商品留给消费者的高度浓缩印象,是品牌的载体,是销售的先行。随着台商拓销大陆内需市场的推进,商标保护日益重要。这方面,厦门迈出了具有示范性的第一步。
最近,厦门“知识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和台湾“中华保护智慧财产权协会”,正式签署了两岸(厦门-台北)知识产权联盟合作协议,接下来将在厦门和台北分设秘书处。这是两岸正式成立的首个知识产权联盟。
杜绝抢注商标和“搭便车”
台湾 “中华保护智慧财产权协会”会长魏忆龙向导报记者称,两岸成立知识产权联盟,不仅通过这个平台让两岸企业的商标等无形资产得以保护,也可以更好地运用和管理好知识产权,把知识产权变成财富。
魏忆龙表示,知识产权有其地域性,商标权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分支内容,地域性表现得更加明显。“两岸的商标法令为各自商标提供了保护,可是彼此间的商标没有互换,容易造成抢注现象。”魏忆龙说。“随着两岸交流越来越频繁,商标抢注或类似搭便车的情况会越来越多。”魏忆龙认为,正是在这种形势下,两岸 (厦门-台北)知识产权联盟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双方应该据此共筑安全网络,保护企业商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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