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副产品部分生产经营成本可减免

日期:2010-11-25 作者:admin 来源:泉州晚报       中国财富网 推荐:股民学院

  市物价局称,相关通知已下发——农副产品部分生产经营成本可减免
  
  本报讯(记者王宇通讯员李艳萍)昨日,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近20天来,《泉州市区主要生活必需品零售价格监测日报》中主要监测的大白菜、小白菜、西红柿和花菜价格已经出现明显下降。根据24日监测日报显示,与本月初相比,新鲜一级的大白菜价格已由2.50元/斤降为1.70元/斤,小白菜价格由3.00元/斤降为1.50元/斤,西红柿价格由4.20元/斤降为3.00元/斤,花菜价格由5.50元/斤降为2.50元/斤。
  
  我市物价部门表示,将加强涉及农副产品生产、运输、销售等环节收费管理,对低保对象发放物价补贴与我市食品价格指数涨幅联动的长效机制等措施也将在近期陆续出台。
  
  农副产品运输车辆
  
  可免征道路通行费
  
  “除了保证市场供应充足外,加强涉及农副产品生产、运输、销售等环节收费管理,同样将起到降低粮油、蔬菜等农副产品生产经营成本、稳定市场价格的效果。”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说,《关于加强涉及农副产品生产、运输、销售等环节收费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于日前印发。
  
  在经营方面,对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及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农副产品经营的,自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证照类以及卫生质量检验费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在运输环节,按照有关规定,凡是整车运输进入我省和省内运输的粮食、食用油、新鲜蔬菜,鲜活禽蛋、生猪、牛羊、鲜活水产品、鲜牛奶的,可免征公路车辆通行费;对在全省范围内整车运载本省地产新鲜水果的车辆,应免征道路车辆通行费(包括高速公路、桥梁、隧道)。此外,马铃薯、甘薯、鲜玉米、鲜花生被列入绿色通道品种目录。
  
  由于农副产品生产经营成本与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关系紧密,《通知》中进一步规范了这一方面的收费行为。对市场上产品的卫生标准进行监督抽查检验,有关部门不得向被抽查单位收取监测检验费。
  
  低保物价补贴将与
  
  食品价格指数联动
  
  “已经开展蔬菜等重点品种成本调查工作,掌握重点商品生产、流通、销售环节的各项成本费用。”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依据掌握的价格情况作出分析,有针对性地对价格波动较大的商品采取联合监管措施,从前置环节上防控价格过度上涨。同时,在主要农产品价格实行一日一报制度、增加重要商品批发市场的监测网点后,将发挥价格调节基金平抑市场价格的作用,扶持重要商品生产基地建设和商品储备。
  
  据了解,目前物价部门已经会同民政、财政等部门研究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对低保对象发放物价补贴与我市食品价格指数涨幅联动的长效机制,预计不久后将出台,从而进一步降低价格波动对低保对象实际生活质量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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