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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财政部获悉:自2011年1月1日起,我国将在吉林、上海、青岛、海南、四川、陕西等6省市率先开展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试点工作。
财政部监督检查局负责人表示,此举旨在规范中央基层预算单位财政财务管理,确保财政政策执行到位,提高财政管理绩效,是我国基层财政监管政策的一项重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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