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政府近日出台了《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外来员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明确了外来员工在厦门办理退休的条件和养老金的计发办法,这将惠及约73万在厦打工的外来员工。
根据规定,外来员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按月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缴费基数为厦门市政府公布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缴费比例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为12%,2012年7月起为14%,外来员工个人缴费比例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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