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1998年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增加了禁止贿赂外国公务员的规定,本案是第四次适用。据警方介绍,寺田承认犯罪事实并供称“从2002年左右起,我向多名中国公务员行贿共16次。”警方此次将对尚未超过诉讼时效的部分立案。
据悉,寺田担任社长的子公司工厂2006年11月接受中国广东省的海关部门检查,被发现存在违法作业问题。2007年12月中旬,寺田为谋求官方默许并且不向国家机关报告,向地方政府的局级干部行贿数万元港币和女包。
警方介绍称,寺田2003年6月~2009年5月期间是双叶产业在中国负责办公机器项目的董事。2004年7月起还担任广东省内两家零件组装子公司的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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