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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央行先后与韩国、中国香港地区、马来西亚、白俄罗斯、印度尼西亚、阿根廷、新加坡等7个国家和地区的央行及货币当局签署货币互换协议。
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搞活流通扩大消费和保持对外贸易稳定增长的政策措施,确定对广东和长江三角洲地区与港澳地区、广西和云南与东盟的货物贸易进行人民币结算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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