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胡金华 上海报道
11月8日,中国银监会下发给各家商业银行关于规范代理销售保险业务的通知,意在加强对银保产品的销售管理。
一位保险业内资深人士在接受本报采访时不无担忧地分析,银监会禁止保险营销员驻点销售以及一个银行网点不得销售三家以上保险公司产品的硬性规定,将使银保渠道出现保险产品垄断的局面,而一直为业界诟病的银保手续费居高不下的局面不会因此得到改观,反而可能导致银行销售的未来银保新品价格全线上扬。
“我们并没有接到这份通知,目前合作的商业银行暂时没有给我们让公司产品下架的消息,具体情况还要看保监会的通知,不过这份文件对于中小保险公司的杀伤力太大了,不知道未来的形势会怎么样。”9日,上海某合资寿险公司银保负责人告诉记者。
更让消费者担心的是,这份通知会不会让银保产品的价格因为一家银行只能代销三家保险公司产品而上涨?
监管利剑高悬
“在这次规范银保市场的行动中,银监会是单方面在行动,并没有和保监会同步行动,这让人感觉奇怪。”11月9日,一家中资保险公司负责人受访时表示。
在这位负责人看来,银保渠道是保险业最重要的销售渠道。今年前三季度保监会数据显示,在整个保费规模中,银保渠道收入几乎占据50%的比例;而银保手续费收入也是商业银行重要的中间收入来源。
8日,银监会以问答形式对这份文件进行了解释,称部分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过分追求业务规模指标和短期效益,存在不适当销售,将保险产品介绍成储蓄产品,误导客户,损害客户的合法权益;对投连险等复杂类保险产品在客户风险测评、投保提示、引导客户抄录有关声明等方面仍然有执行不到位的现象,客户权益保护和公众教育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对于为何不允许保险公司销售人员驻点时,银监会解释为,解决当前商业银行网点部分销售人员流动性大等问题,防止由于片面追求短期收益而引发销售误导,损害客户利益,影响商业银行正常经营。
“这份通知等于将保险公司驻点销售人员剔除出银行网点,由银行人员自己来销售,并缩减保险公司进入银行的数量,这个决定对保险业的影响应该是非常大的。”一位保险专家指出。
小公司有点惨
本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新规中要求每个银行网点进驻的保险公司不得超过三家,这真正会让各家保险公司滋味不一。
“真正得意的应该要算那些刚刚完成银行控股的保险公司了,大的保险巨头其实无所谓,真正难过的要数那些本来个险渠道实力不强,靠银保维持保险规模的合资保险公司。”11月10日,上海银保市场一位知情人士称。
11月11日,记者了解到,在上海银保市场,一家国内最大的商业银行与13家财险公司签署了合作代销协议,而签署的寿险公司同样不下十家,如果这份通知真正执行,那么至少有二十多家保险公司将从这家银行的分支网点退出。
“目前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合作为一对多,采取总对总、省对省的模式,现在银监会出了这份通知,银行肯定是选择实力强以及产品优的保险公司,银行系保险公司肯定会是优先考虑的合作对象了。”某银行上海分行零售银行部一位人士表示。
另一家大型中资银行上海分行负责银行保险的李华(化名)告诉记者,对银行来说,签太多保险合作伙伴没有太大价值,因为对银保渠道销售的规模总指标是一定的,实际上业务集中在少数优质公司上,银行如果限制门槛,也可以降低自身筛选保险公司合作伙伴的成本。
银保产品涨价猜测
在此种情况下,真正令普通消费者担心的是银保产品涨价的风险。
“现在银保市场的现实情况是,银保渠道销售产品保险公司并不赚钱,只是冲规模而已,手续费都给银行赚取了,这也是缘何两年前的银保市场规范文件中规定加大银保产品期缴的力度,而未来一旦大银行控股大小险,大保险控股小银行,银保产品将会集体涨价,最终还是会传导到消费者身上。”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一位教授受访时指出。
这位教授在电话中也告诉记者,其实保险产品价格上涨终归要发生的,只是消费者很难发现,随着中国进入老龄化,国人的平均寿命越来越高将使得保险产品的价格在死差上做更多的精算,而在银保渠道,日渐形成的垄断之势也会使得银保产品价格上涨成为必然。
记者观察
保险“关系户”最得益!
如果“3+1”模式对没有背景的合资或中资寿险公司是一道紧箍咒的话,那对于刚刚完成转制不久或即将完成转制的银行系保险公司而言,则是一道护身符。
本报统计发现,目前首批五家试点银行已经完成对各自寿险公司的控股。首先是交通银行去年底完成对交银康联51%的控股,并在今年正式开业经营,另外中国银行旗下拥有全资子公司中银保险并控股了恒安标准人寿;北京银行控股旗下的首创安泰人寿,建设银行拥有太平洋安泰人寿50%的股权;工商银行刚刚完成控股金盛人寿。
“以控股的关系,在选择进驻的保险公司时,会得到优先照顾。”一家合资寿险公司负责人称。
此外,中国平安旗下拥有对平安银行和深发展的绝对控股权;中国太保拥有杭州银行和上海农商行5.98%和4%的股权;中国人寿是农行的第四大股东,同时还拥有杭州银行和广发银行、民生银行等多家银行股权。
“银行控股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控参股银行,只要有关系,总能在银保合作中占得先机,实行1+3后,真正留给其它保险公司的机会就不多了,银保渠道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实在很难预测。”一位银保人士如是说。(胡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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